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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與琥珀色的憂鬱

作者:支仓冻砂 字数:4046 更新:2022-11-03 14:24:21

今天喝起酒来感觉特别晕。

连湖水都有办法喝乾的贤狼,怎么会才喝第一杯带有麦香的水就头晕?更让人讶异的是,在第二杯喝到一半时,整张脸就发烫了起来。

而且,酒精这么快就发挥作用,却一直觉得很不舒服。不会是喝到了劣等酒呗?虽然用鼻子嗅了嗅,却闻不出个所以然。

到最后视线也摇晃了起来,连眼皮都变得沉重,餐桌上的一道道佳肴看起来一片朦胧。洒上敲碎的岩盐、不断渗出油脂的牛肩肉明明就摆在眼前,却一点食慾都没有。怪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等一下,在变成这样之前,自己到底吃了多少料理啊?

咱该不会是身体不舒服吧?虽然反应有点慢,但总算是搞清楚了状况。如果真是身体不舒服,那更不能像现在这样一蹶不振。

如果现在是平常的用餐就好了。只要说一声不舒服,旅伴一定就会细心地照顾自己,照顾到让人难为情的地步。

然而,现在围在小圆桌上的不只咱们两人。

由于旅伴不够机灵,使得咱们牵扯上了一场大骚动。但现在一切平安落幕,所以正在举办小小的庆功宴。

难得气氛这么好,自己怎么能够随便破坏?庆功宴这种东西,不管规模多么地小,都是非常重要的活动。

不过,不愿在此倒下的理由,其实并非全然如此正经。

或许该说,此刻最大的理由,就是坐在自己面前的那个人本身。

她有着一头淡金色头髮、身材瘦弱,是个牧羊女。

在牧羊女面前,当然不可以出丑。

「不过,我还真是第一次知道羊能找出岩盐。」

对于方才持续到现在的羊儿话题,旅伴又一副惊讶连连的模样这么说。

牧羊女看起来年约十五岁上下,忙着陪她说话的旅伴看起来则是二十来岁。身为贤狼,虽然还不能完全理解人类世界的一切事物,但看着隔着圆桌的两人交谈甚欢的模样,说他们是一对情侣,还真有几分像。

「不知道为什么,它们就是很喜欢鹹味……举例来说,只要把盐巴轻轻抹在石头上,它们就会一直舔个不停。」

「不会吧?你说的是真的吗?虽然忘记是何时听到的,不过我曾听说,在某个遥远的城镇,好像会利用羊来进行很特别的拷问。当时我还在想『那怎么可能』呢。」

「利用羊?」

那个叫做什么诺儿菈的牧羊女,露出了很感兴趣的目光。那眼神就像乖巧柔顺、让人看了就想一口咬下的羊儿。

柔顺如羊的牧羊女一边说着,一边向霸佔着圆桌正中央的牛肉块伸出手。方才加点的料理全是牛肉、猪肉和鱼肉,没有一道是羊肉。

虽然旅伴应该是考虑到与牧羊人同席才这么做,但也应该问问咱的意见啊。

当然了,为了顾及贤狼的名誉,咱也不能任性地说想吃羊肉。

不对,吃不吃羊肉只是个小问题,根本不重要。

重点是,旅伴到现在还没发现自己的同伴身体不舒服;还有明明这么迟钝,却殷勤地拿起刀子把牛肉切成薄片,还帮牧羊女盛在取代盘子功能的麵包上。

看着旅伴的可恶举动,忍不住气得拿起酒往嘴边凑,可是从方才就一直喝不出酒有什么味道,只觉得胸口热得快烧了起来。

心里的另一个自己——那只高傲的狼,现在正一脸难以置信地摇头叹气。

可是,有什么办法啊。身体不舒服时心情一定也会变差,眼前还冒出一个可恨的牧羊女。更过分的是,身为旅行商人的旅伴,就是喜欢她这种看起来瘦弱又乖巧的黄毛丫头。

喜欢什么弱不禁风的女孩,这种雄性真是愚蠢至极。不过,这种话当然不能说出口,一旦说出口,就反而会让自己变成没药医的蠢蛋。

也就是说,现在只能採取防卫战。

面对不合自己个性的战斗时,总是会特别耗神。

「我忘记那个城镇叫什么了。不过,那里拷问犯人的方法,是让羊去舔犯人的脚喔。」

「咦?让羊舔脚?」

既然是这么柔弱的女子,还以为一定会用麵包仔细地夹住牛肉,然后再仔细地切成小块来吃,没想到牧羊女就这么咬了下去。

不过,因为嘴巴小,加上拘谨地不敢大口咬,所以牧羊女几乎没有咬断食物,一副有些困扰的模样。

应该把嘴巴张得更开,咬下去的时候还要用力拔才咬得断;原本差点忍不住想这么告诉牧羊女,却看见旅伴笑得连眼睛都快眯成一条线了。

这股愤怒要好好记在心头,还要记住一件事情——

变身成人类时,要像那样吃东西比较好。

「没错,就是让羊舔脚,而且听说还会在脚上抹盐巴。犯人刚开始好像会觉得很痒,所以会痛苦地笑个不停。不过,过了很长一段时间后,羊还是一直舔个没完,最后就会变成剧痛……」

可能是酒精多少发挥了作用,旅伴叙述时加上了夸张的肢体动作,还说得很生动。

旅伴的生活,是得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不停地旅行,想必很擅长描述这类故事。

可是,旅伴怎么私下都没说过半次?

一阵阵头痛在太阳穴周围涌起,彷彿就要渗透脑部似地。

「的确是有挺伤脑筋的时候。像吃完肉乾时,羊群会聚集过来,拚命地想要舔我的手。它们都是很乖巧的孩子,只是……该怎么说呢?它们不懂得适可而止,所以有时候会很恐怖。」

「就这点来说,你身旁的骑士就很听话的样子。」

听到旅伴这么说,狼耳朵不小心动了一下,但旅伴肯定没发现。

说到牧羊人身旁的骑士,那就是讨人厌的牧羊犬。

「你说艾尼克啊?嗯……艾尼克也有让人伤脑筋的地方,它有时候会太拚命,也许应该说它很固执吧。」

诺儿菈一说完,脚边便传来一声像在抗议似的吠声。

牧羊犬正吃着掉在桌边的麵包屑和肉渣。

而那只牧羊犬,还不时从桌子底下朝向自己投来目光。

明明是只狗,却敢在高洁的狼面前表露出不输人的戒心。

「那么,既然能够带领像艾尼克这样的牧羊犬,你的工夫想必也很了不起吧?」

牧羊女惊讶地睁大了眼睛,然后脸颊微微红了起来,想必她不是因为喝醉酒才脸红。

尾巴的毛无法控制地在长袍底下竖了起来。

桌底下传来的喘息声像在嘲笑咱似地。

视线突然变得扭曲,肯定是因为太生气了。

「对了,诺儿菈小姐接下来还是要完成自己的梦想吗?」

梦想。

听到这个单字,身体有所反应地抽动了一下,这时也才发现自己在打瞌睡。

说不定方才那些教人生气的经过也都是梦;就快这么说服自己时,急忙挥开这样的想法。

不妙,真的很不舒服。

可是,现在只能想办法不让他们发觉,然后忍到回旅馆为止。

再怎么说,这里可是敌方的阵地。

就算在自己的地盘是很有用的手段,换在敌阵使用时,极可能造成反效果。

假设在难得的庆功宴上说身体不舒服,场面一下子就会冷下来。如果要说这是谁的错,肯定是说不舒服的那个人。

不过,回到旅馆的狭窄房间后,就有属于自己的地盘。

到时再说出自己身体不舒服,那就等同于手到擒来。

这道理就像把一时大意、没发现猎人躲在草丛后方的兔子抓到手一样。

想到这里,就更觉得不可以在这里出丑。那么就打起精神,也拿桌上的肉来吃好了……怪了?怎么连抬起手臂的力气都没有了?这样根本碰不到盘子啊。

这算是今天最严重的失态。

「怎么?你已经喝醉了啊?」

不用看也知道,旅伴一定露出夹杂着苦笑的表情。

就算身体感到无力,咱引以为傲的耳朵和尾巴可没有失灵。

不用靠眼睛确认,也知道旅伴一边吃什么,一边摆出什么姿势又露出什么表情。

所以,就算觉得烦,咱也明白当旅伴伸手帮忙拿取肉片,看到连「谢谢」也不说的自己时,他脸上的表情变成了什么样。

咱对于自己在对方眼中是什么模样,而对方看了又有什么解读,可以说是了若指掌。

不过,这时候已经觉得这些都不重要了。

现在只有一个愿望。

「喂,你的脸色……」

那就是躺下来休息。

「赫萝!」

听到旅伴——罗伦斯这么大喊后,记忆就暂时中断了。

恢複意识时,已经躺在重得快让人喘不过气来的棉被底下。

对于自己什么时候、又如何回到这里一事,几乎完全没有印象。

模糊的记忆里,隐约记得自己好像是被背回来的。

虽然觉得没出息,但同时也没办法否认内心有些飘飘然。

不过,说不定被旅伴背回来的记忆是在作梦,还是赶快把这种想法抛诸脑后会比较好。

事实上,以前确实作过这类的梦。

万一错把梦境当成现实而不小心道了谢,难保旅伴不会高兴得飞上天。

堂堂贤狼当然不能表现出太多情感,因为贤狼生气的时候就是骂人的时候,笑的时候就是夸奖人的时候;让人有机可乘的时候,就是故意要让对方失去戒心的时候。

「……」

在叠了好几层的沉重被窝里翻动身子,让自己保持侧躺的姿势。

话说回来,真是太失态了。

想必庆功宴被迫中断了吧。

以一个对庆功宴重要性有深刻体会的人来说,这实在太丢脸了。

不仅如此,在那个黄毛丫头面前出丑同样很丢脸。

这下子贤狼的威严恐怕不保。

就算不喜欢受人崇拜敬奉,并不代表不想保有威严。

尤其是在那个烂好人的旅行商人面前,更不能失去威严。

「……唔。」

话又再说回来——

想起过去在那个没胆量的旅伴面前多次出丑,就觉得儘管现在如此失态,也没什么好特别在意的了。

每一次的丑态,都足以毁损贤狼的名誉。

不喜欢就生气、觉得有趣就开怀大笑,就这样不小心让旅伴有机可乘。

明明才认识旅伴不久,却甚至有种一起走过漫长旅途的感觉。一想起每次的丑态,就觉得像犯了什么严重失误似地胸口一闷。

很久以前当然也有过一、两次严重失误,但想起那些回忆时,一点也不觉得胸口苦闷。

一切都是从展开这趟旅行后,自己才突然变成这样。

「……为什么会这样吶?」

终于忍不住嘀咕起来。

是因为最近好几百年都独自待在麦田吗?那时每天过着无风无浪的生活,分不出昨天与今天,也分不出明天与后天的差别。只有在一年一次的收割祭、一年两次的播种祭,以及祈求不要下霜、祈求下雨、祈求不要颳风的祭典时,才会偶尔想起时光在流动。

屈指一算后,会发现一整年里面,只有大约二十个日子分得出昨天与今天的差别。这样的生活,很自然地不会以「日」这么短的单位,而会以「月」或「季节」为单位来看待时间,那二十天以外的日子,会一律变成「不是祭典的日子」。

相对地,旅行生活的感觉,就宛如每天都获得重生似地新鲜。

待在麦田时,甚至可以看着树苗成长成巨树。与这样的生活相比,和年轻的旅行商人一路走过的日子,可说相当于度过了几十年的时间。

就算在一天当中,早上与夜晚的生活也完全不同。早上才侃侃谔谔地大吵一顿,中午就已经言归和好,还故意让旅伴取下自己嘴边的麵包屑好捉弄他;傍晚时又为了抢食物吵个不停,但到了晚上,两人会静静讨论起明天的行程。

这样的日子让人不禁想问:「在过去的时光里,曾有过如此让人头晕目眩的多变生活吗?」

答案想必是肯定的吧。

以前也曾经与人类旅行过,或生活过好几次。其中也有无法忘怀的回忆。

不过,在那段待在麦田里,日复一日百无聊赖地梳理着尾巴、孤独一人的日子里,或许还会想起那些回忆,但现在的日子里根本没空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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