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村子里,每个居民都互相认识,甚至邻家昨天晚餐吃什么,狗在暖炉前睡得好不好都瞒不住。这点到了温泉乡纽希拉也没有改变。
但人们还是容易忘记这种事。这多半是因为,人通常都不太会刻意去听关于自己的閑言閑语吧。
「赫萝。」
晚餐后,温泉旅馆「狼与辛香料亭」的老闆罗伦斯在卧房削蜡烛芯时唤起妻子的名。
一头亚麻色的长髮、细瘦的肩和纤细无瑕的玉指,经常让人误以为她是出身贵族。再加上十四、五岁的外表,首次光顾的住客中,还有人以为他们是新婚而道贺呢。
不过那副楚楚可怜的样貌只是假象,赫萝的真面目是年届数百岁,身形比人大上数倍的巨狼化身。
所以赫萝被罗伦斯这么一唤,既没有兴高采烈地转头,也没有羞涩地微笑,只是灵巧地摇摇头顶上的耳朵,应付应付。
那对与头髮同色,三角形的尖尖兽耳。
「我有事跟你说。」
听见罗伦斯夹杂叹息的语气,赫萝才终于抬起头来。
吃完饭到现在,她都巴在卧房桌边写东西。
「啥事?」
赫萝眯眼皱眉,一副不想受打扰的样子。罗伦斯再度叹气,手往赫萝脸颊伸。
「脸上沾到墨汁了。」
「唔。」
罗伦斯的手指,抹得赫萝闭起眯细的眼,兽耳频频抽动。
毛茸茸的尾巴轻轻摇晃,表示她心情并不差。
眼神微愠,单纯只是因为累了。
「真是的……」
罗伦斯用双手拇指揉揉赫萝的眼角,然后以指腹轻按闭起的眼皮,赫萝也逗他似的骨碌碌地转动眼皮底下的眼珠子。
「要用热毛巾敷一下吗?」
旅馆里有很多高阶圣职人员这类从事文书职的人物。
问他们如何保养眼睛,结果就是将布用热水浸湿,盖在眼睛上。
「嗯~……」
可是赫萝没有明确回答,只是抓住罗伦斯的手往脖子贴,是要他按摩吧。罗伦斯奈何不了她,只能乖乖动手,而赫萝更慵懒地把全身体重压在罗伦斯手上,舒坦地摇起尾巴。虽然那明显是撒娇,见到她这么喜欢,罗伦斯也服侍得很开心,愈做愈起劲。
好一会儿后才赫然想起原来目的,告诉自己今天一定要念她两句。
赫萝前不久开始热衷于写文章,桌上的纸被她写得满满满。事情就是关于这个。
「今天村里开会的时候,我听到一个传闻。」
「嗯?」
赫萝将罗伦斯揉她后颈的手使劲地挪到肩膀上。
是「换揉这边,有话揉了再说」的意思吧。
儘管把罗伦斯当僕人一样使唤,她还是很喜欢这样的肌肤之亲,耳朵和尾巴不禁舒服地摆动。就这方面而言,赫萝突然热衷于写日记倒也不全是坏事。
羽毛笔、墨水、便条纸、正式誊写用的羊皮纸、用来放大文字的玻璃片、写到深夜所额外消耗的蜡烛等林林总总加起来虽是一笔开销,但感觉值回票价。因为赫萝写的是非常重要的东西。
赫萝是狼的化身,已经活了好几百年。而罗伦斯只是凡人,寿命一眨眼就要走到尽头,留下赫萝另启旅程。终将孤独留下的赫萝为了能反覆重温现在的幸福时光,开始记录每天发生的事。
这样很好。毕竟是罗伦斯自己的主意。
不过赫萝做什么都很极端。
「你经常拿着纸笔在旅馆里到处晃嘛,所以有人开始乱传了。」
「喔?」
赫萝将脑袋往左倾,要他右边多出点力。
罗伦斯更用力地捏,让狼的喉咙发出猫咪似的呼噜声。
「有人说狼与辛香料亭的老闆娘开始想当诗人了,也有人在猜你是不是和神对话过了呢。」
「喔……嗯嗯,嗯~嗯……啊~那边,就是那边。」
发现赫萝根本没认真听,罗伦斯稍微用手指表达不满,但赫萝只是倍感舒服地膨大了尾巴。
再默默揉肩膀一会儿后,赫萝慢慢地说:
「然后呢?出事了吗?」
见赫萝总算有意听,罗伦斯放开手,却被她按了回来。
罗伦斯只好死了休息的心,继续揉肩膀,并说:
「别人都在乱猜你在做什么呢。」
赫萝一声也没吭,但耳朵是向后转,应该真的有在听。
「总而言之,就是有人说你搞不好会离开这间旅馆,跑到修道院去。」
这句话让赫萝的耳朵猛然竖起。
然后她慢慢转头往罗伦斯看。
「什么玩意儿啊?」
看她一脸的疑惑,是真的觉得莫名其妙吧。
罗伦斯犹豫了一下,然而敷衍过去也不是办法,便开始解释。
「就是因为你看起来很年轻呀,所以想法比较低级的人就想,大概是我不能满足你了。」
赫萝还是一脸不解。
「通常嫁给年长丈夫的年轻妻子突然决定进修道院,大多是因为欲求不满偷男人,或是想离婚。」
赫萝注视罗伦斯的眼神黯淡下来。微张的唇似乎有话想说,但终究未能吐出只字片语,只是僵在那里。
在外人眼中,罗伦斯看着赫萝的模样,或许像是丈夫怀疑妻子不忠,深深伤了妻子的心吧。
但先叹息的是罗伦斯。接着将鼻子埋入赫萝的发丛,把吐出的份吸了回来。
「我自认是没有老到那种地步喔。」
绕着脖子的手,搂住赫萝的身体。
她身体咳嗽似的颤动,不过那是在笑。
「呵呵。汝这只软脚虾也会说这么有男子气概的话呀。」
赫萝摸摸罗伦斯的手,捏起一小块皮。
「他们爱说,就让他们说去呗。汝很不甘心吗?」
赫萝难得以关爱语气这么说。
罗伦斯顿了一拍,说道:
「我们是作生意的,要是知道老闆让年轻妻子跑了,谁会想来住啊?光是这样的传闻,就可能让客人的印象变差了。」
赫萝愣了愣,疲惫地笑。
「好像真是这样。」
「而且,你自己也不能掉以轻心喔。」
「喔咦?」
「大旅馆也是可观的财产,总会有人想分一杯羹,也有人特别爱管这方面的閑事。还不用等你去修道院,就会有某个穷乡僻壤的贵族家,想把他们拘谨端庄的么女推销给我了。」
赫萝连后山老鼠打个喷嚏都听得见,对这方面的话题自然很敏感,嫉妒吃醋的劲道也不是贵族千金比得上。
要是有个年轻女孩姗姗而来,打老闆娘宝座的主意,罗伦斯就得为自己的生命安全和怎么安抚赫萝伤透脑筋了。光是想像,就让人浑身无力。
因此,恐会在村里传开的流言是天大的麻烦。
「嗯……」
说什么都得赶走想抢猎物的人不可。
赫萝以这种表情思索片刻,不耐烦地往罗伦斯看。
「那咱要怎么做?当别人的面咬汝吗?」
赫萝轻轻抚摸罗伦斯的手,往他抛媚眼。
明明自称贤狼,却很喜欢这样故意捉弄罗伦斯。要是露出受不了的表情,反而逗得她更高兴,所以要冷静处理。
「正常就好。」
「唔。」
赫萝嫌没趣而嘟起嘴巴,罗伦斯无奈叹息。
「还有,不要老是拿着纸笔到处跑,太显眼了。」
「唔唔……」
第二次的低吟,和先前不太一样。
「如果只是写当天发生的事,睡前花一点时间就行了吧?」
可是赫萝却从早晨起床到夜里上床都牢牢抓着纸笔,一刻也不放手。
「大笨驴,那样说不定会漏掉很重要的事耶。」
「又不是每天都有那么重要的事……对了,今天的给我看一下。」
「唔,走、走开,快住手。喂,大笨驴!」
赫萝孩子似的动手藏,而罗伦斯难得架住她,抢走桌上的纸。
想抢回来,但在罗伦斯远离椅子以后就不追下去了。
「你写了什么不敢让我看的东西吗?」
「才没有!」
「那就不用怕啦……话说,你写得还真密……这些要抄到羊皮纸上啊?」
赫萝每天拿着到处晃的,是用破布做成的便宜纸张。上面都是备忘和草稿,晚点会誊写到羊皮纸上。羊皮做的纸坚固耐用,甚至遭遇火灾都有可能留存,可供赫萝读上好几百年。
「呃……你的字还是一样丑……」
「汝少贫嘴!」
赫萝捏一撮吸墨用的沙往罗伦斯丢。
她手很巧,字迹却练不起来。这是因为视力比人类差,看不清细节的缘故。
「我看看啊。天亮起床,吃两颗水煮蛋,在两块软绵绵的小麦麵包上放乳酪,拿到暖炉上烘,再配昨晚吃剩的两片香肠、鸡胸肉,吃完以后喝杯啤酒。」
这早餐还真丰盛,她是吃得很高兴才写下来的吧。话虽如此,这真的值得留存百世吗?罗伦斯往赫萝看,她跟着闹彆扭地转向一边。
「早餐以后,在浴池吵闹的客人要咱送酒过去。看他们那么醉,就拿快要不能喝的葡萄酒掺蜂蜜给他们喝,结果他们以为是高档货,喝得好不开心,赏给咱七枚上头有戴着荆棘冠的雄性侧脸铜币……七枚?」
罗伦斯错愕往赫萝瞧,看得她得意洋洋。
「荆棘冠……是丘金铜币吧,那样顶多才四枚耶……」
「因为是咱亲手送的呀,要付运费吶。咱可没说是高档货喔。」
「……」
的确是客人自己误会,而商人本来就会为增进葡萄酒风味而绞尽脑汁。
例如用蜂蜜增甜,以生姜的辛辣混充酒精味,或是用蛋白和石灰去除杂质,达到高级酒的清澄度。
客人本来就会主动提防鱼目混珠的酒,而既然他们喜欢,收下又何妨。
但话虽如此,感觉还是难以释怀。
「中午以前,有一批舞娘和乐师过来。咱听着热闹的歌舞和欢呼,趁太阳高挂时清理暖炉的灰。」
「咱有在认真工作喔?」
赫萝笑咪咪地摇着尾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