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维兹魔道具店。
低调坐落在称不上黄金地段的巷弄里的这间店,在这个地方──新进冒险者的城镇阿克塞尔,就某种层面来说是非常出名的店。
「巴尼尔先生,关于大量採购玛纳矿石这件事,我真的感到非常抱歉。我会不眠不休地工作来弥补的。因为我是巫妖嘛,就算不休息也不会死。啊,可是不眠不休只是一种譬喻而已喔,我并不是真的完全不需要睡觉……」
理由之一,是因为经营这间魔道具店的,是个眉清目秀又法力高强的前冒险者。
「巴尼尔先生,你不要生气了好不好?不然我今天出去努力拉生意就是了!你或许看不出来,其实我拉生意的技巧相当不错喔!採购玛纳矿石的时候也是,我很擅长跟人家讲价呢。上次蔬果店的大叔也说『维兹小姐,妳今天的脸色还是很差呢。再怎么没钱也不可以每天都只吃豆芽菜,要好好摄取营养才行』,就送了我一根白萝蔔……」
不过,最重要的理由还是……
「维兹啊,这个会跳来跳去的发条玩具是什么?这个东西有点吸引到我了。」
「啊,不愧是阿克娅大人,眼光真是独到!那是一种名叫『蟾蜍杀手』的魔道具!这个城镇附近会出现很多巨型蟾蜍对吧?这种时候只要将那个魔道具放在蟾蜍面前就可以了!对巨型蟾蜍而言,那种愉快的动作看起来很像最棒的食物,随便放在一个地方牠们都会随便上钩。之后,封有炸裂魔法的那个魔道具就会连蟾蜍一起炸个粉碎……!」
「太优秀了!只要有了这个,我就不用怕那种令人厌恶的蟾蜍了!」
「对吧对吧!这种魔道具的定价是二十万艾莉丝!有了这个,就算进入蟾蜍的繁殖期也不用怕了!」
顺道一提,讨伐巨型蟾蜍的报酬,包含蟾蜍肉的收购金在内,是一只两万五千艾莉丝。
这间店之所以出名最大的理由。
原因就出在这个老闆只会卖一些派不上用场的破铜烂铁的生意眼光。
「能够葬送那种强敌的话,这或许值得一买。但我因为买了爵尔帝,现在手边没钱,叫和真先生买给我好了。」
「拜託妳了,阿克娅大人!和真先生一定也能明白这个魔道具有多么厉害!」
吾放下手边的工作,瞪着那个眼光和老闆一样水平的可恨蓝发女说:
「明明没事却动不动就跑过来喝茶的敲竹杠女神啊,别让敝店的缺陷老闆会错意,少说那种让人得意忘形的发言……应该说,汝到底是怎样?如果汝每天都那么閑,閑到不知道该做什么的话,去缠那个孱弱的小鬼不就好了。」
一面喝茶,一面玩着发条玩具的这个女人看起来是不像,不过好歹也算是女神的样子。
之所以说得如此不确定,是因为这个女人儘管散发出神圣的光辉,看着其言行却让人不想承认此等家伙是吾等恶魔之宿敌。
「什么嘛,我最近应该没有给这间店添麻烦吧?不久之前还挤满客人的这间店,如你所见,现在半个人也没有啊,又不会怎样。而且说到和真先生,他说外面太热了所以不想出门,还在房间里施展『Freeze』魔法之后把自己关在里面呢。他会一直睡到傍晚变凉了才起床,所以这段时间我都很閑。」
真的很不想承认此等家伙为吾等之宿敌──女神。
「对了,你从刚才开始都在干嘛啊?」
蓝发女将原本在把玩的发条垃圾放到桌子上,看着吾手边的东西这么说。
吾的手边,放着写到一半的文件。
还有一些想着想着发现不可行的方案被揉成纸团,散落在吾的脚边。
「吾在想新的赚钱方式。谁教那个只会喝茶的老闆亲手将吾的一步登天计画给毁了……其实,再这样下去,就连这个月的店租可能都有缴不出来的危险。最糟糕的情况下,吾甚至必须去别的店打工。如果汝还自称为神,不如为每日因散财老闆而烦恼的吾这个迷途羔羊指示一条道路如何?」
或许是閑到发慌了,蓝发女从刚才开始便找事情烦吾,而吾也毫不抱期待地如此询问。
「什么自称为神,你是想找我吵架吗?想要我平白无故传授神的睿智给你,未免也想得太美了吧。我确实知道肯定能够赚大钱的完美方法,如果你说着『请您好心传授』之类的话来拜託我,我是可以考虑考虑。」
「有这种方法吗?还请您务必好心传授给我们,阿克娅大人!」
在维兹三两下就上钩的同时,听见蓝发女出乎意料的发言,吾也停下手边的动作,抬起头来。
「呵呵,好吧,妳听好了。既然身为女神的我已经降临此地,总有一天魔王就会被打倒。之后人类将得到和平,人口也会持续增加,过个几百年土地就会不够人住了。所以就要炒地皮!你们炒地皮就对了!趁现在先买一大堆土地起来放着!这个方法也只有不会死的你们才办得到!」
「太厉害了,阿克娅大人,这确实是个肯定能够赚大钱的方法!巴尼尔先生,就是土地了!我们买土地吧!」
土地这种东西光是持有就得付税金,最根本的问题是购买土地的钱要怎么弄到手等等,吾决定略过诸如此类的扫兴吐嘈,不发一语地站了起来。
「冷静点,维兹。我可没有说肯定能够赚大钱的方法只有一个,还有很多别的方法喔。刚才那个是很花时间,但肯定能够赚大钱的方法。除此之外,还有能够在短时间之内大赚一笔的方法。」
「我想听,请务必将那个方法也告诉我吧,阿克娅大人!」
……为了统整思绪,吾逃出了嘈杂的店内。
2
「──嗯?」
离开店里没多久,事情就发生了。
一面构思新的生意,一面在镇上閑晃的时候,一幅光景映入吾的眼中。
「喂,这个小妞也长得太可爱了吧。吶──和我们一起去玩吧──?」
「嘿嘿嘿,对啊对啊,我们带妳去好玩的地方──」
在没什么人会经过的巷弄里,两名青年正在搭讪一名少女。
如此的光景是很常见,但是正在搭讪的两人说起话来言不由衷,让吾很在意。
更何况,那两个人的打扮看起来不像是会说那种话的人。
应该说,他们无论怎么看都是极为普通的平凡青年。
另外,有个男人以蟾蜍般的姿势紧紧贴在建筑物的墙壁上躲了起来,只探出头窥伺这个状况。
那个一头暗沉金髮的男人,似乎是在打量冲出去英雄救美的时机。
行为怪异的金髮男固然让人很在意,但是最吸引吾注意的还是被缠上的少女。
腰际插着短剑和魔杖,有着红色眼眸的少女。
那是有着与生具来的高强魔力,天生的魔法师,名字和品味都很奇怪的搞笑种族──红魔族。肯定不会错。
「……呃……?我、我吗?一起去玩……这句话该不会是对我说的吧?我、我一点也不可爱……和我一起玩……应该也很无聊吧……你、你们是真的……愿意和我一起玩吗?」
儘管因为突然被叫住而感到困惑,红魔族少女仍然害臊地低着头轻声这么说,听起来没什么自信。
听少女这么说,青年们瞬间露出茫然的表情之后……
「别、别这么说嘛!真的,妳很可爱啦!我们一起玩吧,拜託妳一定要和我们一起玩!我知道附近有间很棒的店!」
「嗯,我们先去那里吃饭,之后看要三个人一起去看戏还是怎样……!」
刚才那种言不由衷又满心不愿意的感觉消失得无影无蹤,两名青年突然亢奋了起来,开始认真搭讪。
面对这出乎意料的发展,原本贴在建筑物的墙上观察状况的男子连忙跳了出去。
「喂,你们两个家伙胆子很大嘛!竟然忘掉自己的职责,小心我宰了你们!」
金髮男子一面如此大喊,一面沖向少女与青年们身边。
──两名青年仓皇逃跑之后,现场只剩下红魔族少女及金髮男子。
眼神兇恶的金髮男子气定神閑地微笑说道:
「……刚才真是好险啊。幸好有我经过这里,要不然那两个禽兽肯定会把妳害得惨兮兮,很凄惨喔。」
「咦……?呃……那个……」
金髮男子对听了这番话而感到疑惑的少女快速地说:
「也就是说,我是妳的救命恩人,也是妳的英雄,对吧?听懂我在说什么的话,我们就一起去吃饭吧,而且是妳请客。走吧,前面就有一间不错的店。快点过来啊。吶,有什么关係嘛。走啦,快点过来嘛!」
「住手……!等、等等,住手,请你住手!我要叫喽!不如说小心我教训你喔……!」
吾接近到正在做看起来很好玩的事情的男子背后,往背上一踹。
「唔啊!你、你这个家伙搞什么啊,竟然敢找我的麻烦,究竟是何方神圣……你、你谁啊?我还真的从来没见过你这个家伙耶!」
背上挨了一脚连忙转过头来的那个男人看见吾,退了好几步。
这时,红魔族少女拔出魔杖,摆出架势。
「是恶魔……!四处散发的邪恶气息,还有那个诡异的面具,这个人肯定是恶魔!而且从我感觉到的魔力来判断,恐怕是最上位层级的大恶魔……!」
能够一眼看穿吾是恶魔,害吾不禁佩服起这个红眼少女。
「嗄啊?妳说他是最上位层级的大恶魔?那又怎样,我在这一带可是以武功高强出名的冒险者,别以为区区恶魔可以吓倒我!叫我达斯特就可以啦,恶魔老大!顺道一提,我没什么钱,如果要我舔你的鞋子我可以舔,不过你当然会饶我一命吧!」
听见吾是恶魔之后态度转变得比什么都还要快,也害吾不禁佩服起金髮男子来。
「面对红魔族,想坚称自己不是恶魔也很难矇混过去吧。放心,吾并不打算加害任何人。吾乃巴尼尔。能够看穿一切的大恶魔,地狱公爵巴尼尔。」
3
让红魔族少女放下戒心之后,吾带着两人来到没有人迹的空地。
「──由于如此缘故,吾便以某间店打工人员的身分在这个镇上生活。作为魔王军干部行动也已经是过去的事情了。现在的吾,会和住在附近的夫人们一起閑话家常,训斥不遵守丢垃圾规则的不肖分子,赶跑大乱垃圾场的乌鸦还获得乌鸦杀手巴尼尔先生的称号,是大获好评的善良阿克塞尔市民。因此,汝等不需要视吾为敌人。懂了吧,红魔族的女孩啊。」
吾说完在阿克塞尔生活至今的经过之后,以眼神示意该换人自我介绍了。
自称达斯特的金髮小混混双手抱胸,叹了口气之后说:
「……原来如此。哎哟,因为突然被一个打扮得很诡异的家伙踹飞,我一开始还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呢。那么我重新自我介绍一下,我叫达斯特,如你们所见,是个冒险者。我在这个镇上还算小有名气,要是碰上什么麻烦可以来找我。」
……达斯特?
但吾之千里眼看见的这个男人的真名,显示的是另外一个名字耶。
「我平常多半都在冒险者公会喝酒,同时教育看起来很弱的新进冒险者。顺道一提我没有女朋友。虽然我在妳被恶质小混混A和小混混B纠缠的时候潇洒地救了妳,不过还有后来杀到的巴尼尔老大在,我也不会强迫妳对我表达谢意啦。如果妳无论如何都想表达谢意,用妳的身体来支付我也可以接受喔。然后再说一次,我没有女朋友。」
在吾心生疑惑的同时,达斯特对红魔族少女坚称自己救了她,还莫名推销起自己。
「请、请问,我那样算是被你救了吗?应该说,那两个男人一开始有点形迹可疑,再加上达斯特先生现身的时间实在太巧了,难不成是所谓的自导自演……」
红魔族少女怯生生地这么说。
「姑且不论刚才是不是那个小混混C自导自演,最后是吾在汝被小混混C纠缠的时候救了汝。吾也不会强迫汝表达谢意,不过汝想答谢的话透过金钱是最好的。顺道一提,如果不表达谢意的话,将会有一辈子交不到朋友的诅咒降临在汝身上……」
「住手!我们明明是第一次见面,你为什么能那么正中红心施加我最讨厌的诅咒啊!」
红魔族少女放声尖叫,都快哭出来了。
闹了一阵子之后,那名少女似乎重新振作起来,乾咳了一声就往后退了一步。
接着,少女用力挥舞披风,一脸认真地举起魔杖,摆出架势。
「吾乃芸芸!身为大法师,擅使上级魔法,亦为红魔族首屈一指的魔法师,乃终将成为红魔族长之人!」
「妳这是想找我打架吗?」
「不不不不、不是啦!」
达斯特一脸认真地这么问,害得红魔族少女芸芸连忙泪眼汪汪地挥着双手。
「呼哇哈哈哈哈哈!不、不愧是天生的搞笑种族!」
「不、不要这样说啦,我们不是搞笑种族!这是红魔族正式的自我介绍方式,我也是不得已的啊!」
在芸芸边哭边如此辩驳的时候,达斯特说:
「……所以说,在天气这么好的大白天,妳到底是为什么会閑着没事在这种没有任何东西的地方閑晃啊?就因为是没什么人会走的巷弄,我才会利用认识的人在那里搭讪。虽然这个城镇的治安好像是比别的城镇良好许多,儘管如此还是有不良分子出没喔。」
吾是不是该说「汝才没资格这样讲」呢?
「你终于承认刚才那是自导自演了是吧。话说回来,有办法坚称那是搭讪,就某种层面来说也很厉害……是、是这样的……我认识的人全都是一些怪人……所以我才想说,在一般人不会走的地方,或许有办法巧遇他们……这样……」
…………
「汝是怎样?是想碰巧遇见某个人,才漫无目的地在这种地方散步吗?无论对方是友人还是认识的人,想见面的话直接去见不就得了。」
听吾这么说,芸芸连忙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