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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畸形之舞

作者:唐边叶介 字数:7884 更新:2022-11-08 04:32:25

电车里的人前拥后挤,宛若一罐瓶装泡菜。

面朝右,眼前的中年大叔的吐息扑面而来,噁心极了;朝左则会闻到另一个大叔整发液的气味;扭向别的方向呼吸,又有一股香水和化妆品的味道。电车一晃,我倒在了斜后方的大妈身上,她像瞪流氓一样白了我一眼。车门打开,下车的人的包挂到了我身上,在他使劲拽开时,一肘锤在了我的胸口。有时传来一阵柔软的触感——哇,这是妙龄女孩的身体——令我心跳不已,结果却是一位肥胖小哥的后背。唉,要是没发现该多好。我浑身瘫软,好不容易盼到了目的地,外面又淅淅沥沥下起了小雨。

出发时明明还是个大晴天,真倒霉。买把伞吗?可去商店里一看,卖剩下的伞全要五百日元。按理说应该有更便宜的,但已经卖光了,可恶。五百块的伞对于一个时薪八百的打工族来说太贵了啊。想到家里还剩了好几把,我也不愿再多买。探出手试了一下,这点雨量应该没有大碍,我便快步走出车站。

车站还很新,朱红与浅茶色的瓷砖铺满地面,还保持着施工时鲜艳的色彩,没有瑕疵。哎,街上的这类装点粉饰我全都觉得非常碍眼。最近电视节目里报导说,这附近的主妇装腔作势自称是某某一族,仿的明显是人家「白金一族」11。剽窃得这么直白,她们不害臊吗?倒不是说不能剽窃,可抄过来总得编造点解释吧。实在是不知廉耻、愚不可及。

唉,见到什么都来气,这可不是好徵兆。打工回来的路上心烦意乱,情绪暴躁。这种日子究竟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啊?没有学历,经济也不景气。难不成我要一直干着这份时薪数百的苦力劳动,直到变成一个浑身恶臭的糟老头吗?要日复一日地重複千篇一律的生活吗?要年老病衰后横尸路边吗?想到这样的未来,我不由得冒出冷汗。要是能一辈子游手好闲该多好啊。

穿过车站前的马路,归家之途始于一条长而缓的下坡,紧接着又是一段陡峭的上坡路。这一带路面大多起伏不平,少有平坦的路段。这碍不到出行全靠高档豪车的那些富婆们,但对我这个只有徒步或骑自行车可选的人而言则相当痛苦。

垂头盯着柏油路,走着走着,我感到有些消沉,便抬头仰望泼洒着雨水的阴天。

立在道路左右的这些树木是樱花树吗?春天,这些令人倍感亲切的落叶树绽放的花儿美得令人心醉,可现在却在黑压压的天空下投映出更为浓郁的黑影,助长了阴暗。

雨势渐渐变大,我十分后悔没有买伞,但已经走到这里,只得冒雨前进。别郁闷了,有什么大不了的。雨水雨水,说白了就是水嘛。

可至少内衣不能弄湿吧。我把皮夹克的拉链拉到最高,人造毛皮的衣领已经湿透,贴上了脖颈。

转眼间,小雨变为了瓢泼。通过一间供奉稻荷神12的祠堂前时,我的裤子已经完全浸湿,透进登山鞋里的水沾在脚趾上,被体温烘得温热,令我很难受。

翻过了上坡,前方又是下坡,路上经过全自动蔬菜贩售店,在一家橱窗已结了蜘蛛网的小餐厅前拐弯,下坡结束,到了最后一个上坡。走到这里,目的地就不远了。我顶着风雨眯眼抬头,看见坡道的顶端有一间岩壁般的大型公寓,窗户在黑暗之中透出光亮。这栋建筑叫做「花园公馆」,名字相当没有品味。那便是我现在的住处。

眼下到了十一月,清爽的秋风中渐渐有了几丝寒意。约莫两个月前,我搬到了这间花园公馆,此前我一直和逆野共同生活。

我们打交道已久,彼此之间也没有什么不便。搬家的契机是逆野的朋友们夏天造访公寓时,说他们也想合租房子,后来就谈到大家找地方一起住。

他们和逆野比较熟,但同我仅见过一两面,没有太多来往。他们上过我的网站、单方面地陈述了感想,可儘管如此,终究只是网友的关係。我以为是逢场开的玩笑,想不到其他人都出乎意料得认真,没多久就落实到具体行动上了。文本网站带来的交情,写的人没什么感觉,读的一方倒觉得十分亲近——这是我第一次有这样的体会。

最后他们找到了合适的房子。我嫌麻烦没有跟着看房,听逆野说似乎费了相当大工夫。

哪怕找到了大小合适的房间或整套平房,一提到合租的全是男人,房东大都沉下了脸。再怎么解释,对方的态度也是冷冰冰的。

据他们所说,年轻人过着公社式生活会让人联想起奥姆真理教事件13。说实话,一群没有固定工作的年轻人扎堆居住确实相当可疑。

最后,由于找不到能让所有人都住下的大套房,便只好租相邻的两套三室一厅一卫的房间。就这样,我们定在了这个花园公馆的106和107室。

我和逆野,加上年纪相仿的三名年轻人,总共五个人住两套房间,必然要商量谁选哪间房。而在这件事上,我失算了。

106和107的布局相同,具体来说,每套房的厨房和餐厅一体,邻接有两间9.6平米和一间6.4平米的房间。因为住的有五个人,我们决定的分法是四间9.6平米的房一人一间,剩下的两间6.4平米的留给最后一个人。

「加起来不就有13平了嘛!」单看数字,我还是太嫩了。

儘管106与107相邻,往来两间房需要经过走廊,还要掏钥匙开大门,极为不便。就算把一间房用作储物室,6平半的大小也无法充分利用,而且必须留在身边的东西多得出乎意料,居住空间狭小的问题仍得不到解决。非但如此,我没有跟着选房,对狭窄以外的其他居住问题更是毫不知情。

窗户只有一扇,而且已经封死,无法透气。加之没有空调,房间里的空气很容易浑浊。此外,这扇窗户的另一个功能也派不上用场——不光空气,阳光也透不进来。

花园公馆建在斜坡上,一楼的通道被背后的高地遮挡,如同处于在地下,而且背面紧邻高速公路的高架桥,通道被桥的影子完全覆盖,阳光完全无法直射进来。连白天都十分昏暗,荧光灯时时刻刻都开着。

唯一的窗户正是装在靠通道的这面墙上,因此从早到晚,模糊的窗玻璃上都朦胧地映着那一成不变的青白色灯光。拜此所赐,只要待在屋里,外面是昼是夜、是阴是晴一概无法得知。

我对这透不进光、通不了气的窗户死了心,无奈之下只得打开房门,可一开门,眼前却是厕所与澡堂的大门。要是一直敞着门,如同在监视别人如厕,解手的声音也会传入耳中,想不听都不行,实在尴尬。

时间和空间都与外界相隔绝,这简直和住在棺材里没两样。光看图纸不了解真实情况,住下之后我很快就为挑了此等宝地后悔不已,待到察觉,一切都为时已晚。

总之,我现在浑身湿透,向着「棺材」步步前行。

打开大门,餐厅传出房客们热闹的声音。直到现在,一回到家,家中有别人在吵闹的景象仍令我感到不可思议。长期以来我一直独自居住,和逆野生活的时候,他又不会和自己有说有笑,要是真的发生这种情况,我就得把他拖到医院去了,所幸没有,大部分时候他都在房间里玩电脑,屋内总是极其安静。

一股香气飘来,他们是在吃火锅吗?我肚子也饿了,很想立即加入他们,但身上又湿又冷,便没有直接过去,而是先换了一身衣服。在我拿吹风机烘乾头髮时,又有人放起了音乐。

话说,我头髮的颜色真难看啊——看着镜子我痛彻地感受到。

头髮中混杂着各式各样的颜色,整体是灰的,却夹杂着淡绿色、没染均匀的地方,都怪我自己染了好几遍。就在我羞愧地吹着头髮,快要烘乾的时候,外面有人敲起了我的房门。

「回来啦阿水,来喝呗,有清酒。他们都喝不了,就等你回来呢。」同住的房客中名叫U君的一位隔着门说道。

「马上就来。」我回答。这就是合租生活啊,不知为何我叹了口气。感觉不坏。

第二天休假,难得有一天能不去打工,我却没有好好利用,而是一味蛰居在家里坐在电脑前,实现对人生的无为而治。

虽说这个房间不折不扣是口棺材,但唯独有一个优点——网路环境很好。

首先,儘管线路依旧是ISDN,但套餐换了新的,终于能全天连网了。不管从早到晚上多久的网,传输多少数据,都不必再担心话费会高得吓人。

其次,我们在餐厅用Linu系统的设备架设了一台伺服器,把各房间用网线相连,构建了家庭区域网。这么讲可能有些难以理解,直白来说,房客们在各自的房间里足不出户,就能获取到网上公开的形形色色情报、彼此之间传输文档与信息。你呼我喊地询问、跑到别人房间去看图片这类过时的行为也消失了。

曾有熟人见到过我们咔哒咔哒敲着键盘和近在隔壁的人交流的样子,狠狠地鄙视了一番——「噁心」、「滥用科技」。我们却表示这才是未来人类的沟通方式。哎呀,当玩笑话讲没什么不妥。

这间屋子毋庸置疑是间棺材,却又不能单纯称作棺材,原因便在这里:一根小小的网线,把它与广袤的电子世界连在了一起,带来了无限的可能。

于是乎,我在这无边无际的网路棺材中,花费着自己的假日与互联网的可能性,浏览个人网站上性慾旺盛的女人的牢骚、旁观论坛上没完没了的争论、等等。其实并没有多大乐趣。要是现在去照镜子,我的眼神肯定像磨砂玻璃珠一样空虚。

累了,我伸了一个懒腰,结果臂肘撞上了储物柜,我皱起眉。

6.4平米实在是窄,说它窄得可怜也不为过。安置完电视和电视柜、地铺、CD机,地板已经被覆盖得严严实实了。就算把手头一时用不上的东西全扔到106室的房间,也无法给电脑腾出空间,只好敞开收纳间的门,固定住,主机箱和显示器放在其中。

现在,我在地铺上盘腿弯腰,操作着电脑,壁橱中的机箱嗡嗡吹来热风,令我十分难受。

扫了几眼论坛,我便去玩一款叫做暗黑破坏神214的游戏——勇闯地下迷宫,消灭妖魔,掳掠它们的宝藏,畅快淋漓。

原本我和隔壁的U君约好一起玩,但今天他突然说想去作曲,只好作罢。

他是逆野的熟人,开始在同一屋檐下生活前,我和他没打过几次照面。他精通音乐合成器,作的曲子也是细腻的爵士乐改编,所以见面之前,他在我的想像中是一名面容清秀的温柔男子,实际却是一脸虬须、短髮直立的彪形大汉。现在他和逆野住在隔壁106室,两人经营着一个同人音乐社团15。今天的曲子估计也是写给社团的。

他张口闭口都离不开音乐。我对这片领域不是很熟悉,但我知道他房间里的音乐设备甚至都堆到了窗前,而他就在这座器械大山中整天製作CD。有一样能全身心投入的创作活动实在令人羡慕。我没有这样的爱好,唯一类似的也只有撰写网路日记,但那无非是写写平时的思绪、舞文弄墨而已,除了自娱自乐,派不上任何用场。唉,写它干什么。

一个人玩暗黑2没什么乐趣,不久我便放弃,仰面躺倒。

那是个周内的午后,走廊传出孩子们奔跑嬉笑的声音。

对这个年纪的孩子而言,想必每一天都五彩斑斓。听到他们的欢声笑语,我突然感到一阵空虚。曾经我也有这样的时期。

无奈之下,我便去写网路日记,可提笔却想不到什么好素材。獃想了一阵,放弃了。虽说每天都在更新,可我是出于喜爱而自愿写的,并没有必须更新的义务。我在日复一日的写作过程中不知不觉产生了责任感,这本身就不对劲。要是写得让自己难受可就太傻了。今天就久违休更一次吧。下定决心后,我走出房间拿饮料。

屋里住的凈是邋遢的懒汉,走廊上乱七八糟地散落着用途不明的泡沫塑料和杂誌之类的东西,网线搭也在边角。我连踢带踹进入餐厅。

餐厅中陈设着不知是谁带来的电视和破破烂烂的被炉。墙上装着我拿来的廉价摆钟。搬家的时候摆锤折断了,只好拿永谷园16的海苔茶泡饭吊在上面,让它继续工作。

一台图片放大机安置在厨房的灶台旁,它是107室的房客叠泽的私人物品。他改造了房间,在厨房和餐厅之间装了遮光帘隔开,製造出简单的暗室,有时在这里投映胶片。

他现在似乎在家,门后传出轻柔的音乐。

我很想喝一杯红茶,可茶包去哪了?想不起之前放到了哪里,有可能根本就不是我收拾的。

我在厨房翻箱倒柜时,室友开门出来了。

「阿叠。」这是我对他的称呼。

「干嘛呢?」他挠着杂乱的金色捲髮,睡眼朦胧地问道。

「找茶包。」

「抱歉,我刚把最后一包喝了。」

「哦,怪不得,那算了。看上去挺开心啊,嗑药了?」

「嗯,宁神定。要尝点吗?」

我点了点头,他回房间取来了一板药片。这些粉扑扑的可爱药片就是阿叠最爱的精神药物,包装上印着药品名——宁神定。

他每两周去一次医院的心理科,说些胡编乱造的癥状,比如难以入眠、意志消沉等,弄来精神药品。对于滴酒不沾的他来说,沉浸在药效之中享受音乐似乎是一种放松。

说到精神药品,我原本以为它们遥不可及,只存在于网上众多女孩发来炫耀的处方单中。当它实际出现在眼前时,我有些惊讶。不过服过发现没有想像中那么可怕,很快我便适应了。

我从他的手中拈起一片葯,含入嘴中,就着自来水咽了下去。

眼下已到了白天都能感到寒意的时节。餐厅角落的燃油暖风机插着电源,就在我吹着热风,啜着替代红茶的速溶咖啡时,阿叠高兴地抱着电吉他来了。

「这是一个我认识的自由乐师昨天送的。我正在上弦,看起来还能用。反正我也不靠吉他吃饭,这个足够了。」

他的兴趣很广泛。除了摄影,他不但加入了爵士乐队,还会接软体工程和编程的工作,屋里的网路也是他搭建的。

他曾製作了一个网站作为名片,并在上面发布一些程序。而最近也开始逛文本网站,便另做了一个兴趣爱好相关的网站,有时会撰写记录做梦内容的文章。

他和U君一样,都不是能说会道的人。不过开始在这里一共生活后,我们格外意气相投,现在不单交流音乐和电影,连更为私密的家庭话题也会谈及。除了年龄相同,我们对于父母抱有类似的複杂感情,这大概也是聊得来的原因吧。儘管有同病相怜的因素,但没想到光是环境相近就可以产生如此亲近的感觉。

除了我们的房间外,107室中还有一间9.6平的房间空着,一位名叫T川的人将要入住其中。

我没有听说过他的準确年龄,不过他应该比我们小两到三岁。他是想考东京大学的落榜生,今年如果能考上,加入我们、一同生活的打算也要暂时搁置。不过据他本人所说,这一年来谈何学习,玩得都快疯了,根本没有及第的可能。按计画,他来年考完试后便会搬进来住。

等待着他迁入的房间映入了我的眼帘,门户洞开,空空如也。

好想离开那个狭小的棺材,到这间屋里生活啊,哪怕只住到房主搬来的那天也好。但总觉得这样不好,便打消了念头。循规蹈矩可是我性格中的一大闪光点,应该更为人称讚。

阿叠开心地拨了拨吉他,发现音调不太对,便开始对着调谐器调节旋钮。

我忽然想起了一件事,向他问道:

「我刚才看见洗碗池底下有两个棕色的罐子,里面是什么?」

「嗯……可能是给图片用的显像液,有剧毒。」他边忙手上的工作边说道。

「不小心喝了会怎么样?」

「会死吧。」他若无其事地回答。

「这么要命的东西放在厨房多危险啊。」我笑了。

「有道理。」他也笑了。

调音完毕,阿叠说绿日乐队17的曲子他基本都会弹,我便点了一首。阿叠欣然同意,先以很低的音量弹起了《Basket Case》。一曲弹罢,他高兴地说:「下一首是《Geek Stink Breath》,翻译过来就是『御宅族18的口臭』。」随即又开始了演奏。

他虽然口口声声说自己不会玩吉他,曲子却弹得相当不错。我喜欢听音乐,但对于演奏一窍不通。学生时代我为了学习一门器乐,还买了个蓝调口琴,不过刚学到基础就碰壁,放弃了。

阿叠通晓摄影,善奏音乐,精通最新技术,性格平易近人,此外相貌也受过不少称讚。真羡慕啊,我不禁叹气。

不久,咖啡因和药片的主成分溴西泮开始微微生效。

阿叠将这类药品带来的感觉描述为「迷乱头脑,让你不去胡思乱想。」

或许是体质的原因,我并没有感受到他所说的效果,只觉得有些轻飘飘的,脑袋里思索着过后日记上该写什么。

我在网上已经发了多少篇文章了呢?站名和风格改了一次又一次,网站成立也差不多有一个年头了。

只要写上一年,不管是什么类型的网站,都能够在外站累积一定自己的友情链接。因而对写或读这一类文章的阶层——或许该称之为文本网站界——也会逐渐产生认识。我曾在随意浏览的时候见过自己网站的链接被别人粘贴出来。开心归开心,可大部分时候对方的介绍却与我的本意不符,为此我每每失落。

此外,邮箱里收到的感言也增多了,全是莫名其妙的白领女性、大学女生和高中女生寄来的。之所以都是女性,据说是由于男人的网站总是女人发来的邮件多,而女人的网站里男人的来信多,也就是异性相吸的缘故。

读者和作者大都是血气未定的年轻人,这种现象虽说是自然而然,却低俗而空虚。「我是你的粉丝」、「我喜欢你」——这些话语在我耳里怎么听都觉得轻浮。我的想法肯定很不礼貌吧。诚然,能接触到异性我很开心,但总觉得会给我这种人书信传情的家伙多少有些不正常。究其根本,我写日记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和他人产生私交。我不喜欢被无视,不乐意被贬低,连夸讚也受不了。

刚开始我还很单纯,收到一封来信就能开心半天。现在虽然高兴不减当初,我却变得相当世故,邮件全都一扫而过。本性终究还是显露了,悲哀。

我的两种可耻疾患——「目中无人病」和「妄自菲薄症」——已经深入骨髓。不争气的想法必须儘早戒断,可头疼的是,暴露自己恶劣的一面是我的一大癖好。到头来我还是在此倾吐出了这些念头,在网上也写了同样的话发表。这究竟是什么精神怪癖呢?

总之我想说的是,经营网站的时间一长,和网路上其他人接触变多了,也渐渐被吸收进社群。不知是好是坏,也与我个人意愿无关,我和这个圈子变得愈发紧密。

增加的不光是链接和读后感。听说过ICQ吗?那是一款极其方便的通讯软体,能为联网的人实现即时通讯。经网站结识的人一多,ICQ的好友列表也越来越长。电话本上那么凄凉,网上的好友名单却涨个不停,令我心情十分複杂。

添加的好友变多,被搭话聊天的次数也增加了。那天,有人给我发来了信息。ICQ在收到信息时会发出「啊哦~」的滑稽通知音,引起了部分人的不适与反感,但我个人却十分钟意。

「在吗?」

发信人名叫宇见户,他是网站「人民游乐园」的站主,网站里写满了低俗、张扬自身恶劣癖好的笑话。不知宇见户是他的真名还是昵称,也没有兴趣了解。

这个叫宇见户的家伙表示他很喜欢我的网站,最近极为频繁地与我联繫。比起相信他自称的喜爱我的网站,我更认为他仅仅是喜欢社交。我清楚他平时经常聚集一些站主开酒宴,热衷于文本网站界的往来。

我至今还没有出席过这类聚会,对现实中的宇见户没有了解,他的长相我也不清楚。只知道他似乎比我大一到两岁,但对别人格外客气。

正是这个人,提出要为我举办一场酒会。

「水屋口先生,线下会能来参加吗?来喝一回吧。」

所谓线下会,即是指平时仅在网上有联繫的人到现实中会面。我很讨厌这个土气的词,但其他人都很自然地在用。

「呃,线下会……」

儘管一直在网上发表日记,和读者也有邮件和ICQ的往来,但我总有一种固执的念头,觉得在现实世界中彼此肯定相处不来。线下会似乎会越过自己的底线,我提不起兴趣,宇见户却分外积极。我刚回覆说具体事宜以后再商量,手机立马传来了「啊哦~」的声响。

「来吧来吧,有什么不好嘛。除我以外也有人想见你,大家聚一场,你看怎么样?」

「什么?居然有人想见我?」

「还说自己相当期待。」

「真噁心啊。」我不慎吐露了心声。

「别这么说嘛。当然,酒钱由我们出,这周六意下如何?」

他都说到了这个地步,我有些犹豫。我并不想通过文章让读者对我本人产生兴趣,但即便如此还有人想要与我会面。我反倒想瞧瞧这样的奇人生着何等异相。

啊,莫非对方也有同样的想法——写出这种文章的人,长相会有多凄惨,好想见一面。倘若如此,他们恐怕是想拿我的相貌讥笑一通吧。

这我可不乐意。不过,一想到这是花别人的钱大吃大喝的机会,我又陷入了思想斗争。毕竟我是个一穷二白的打工青年。

而且,儘管我不觉得宇见户老实正经,但他也不像是会取笑他人的家伙。我才是这种人。

怎么办呢?去还是不去啊?对了,如果找个人一起去,应该会轻鬆一些。

我问能不能带上阿叠,宇见户回答说没问题。最后我答应了邀请。

「都有谁来?」我问宇见户。

「草野会来,还有一个叫增冈的人,认识吗?网站『水与榕』的作者。」

草野我知道。他的站名我虽然记不得了,但网站的背景好像是淡蓝色的,写的似乎是逗人莞尔一笑的日记。另一个我不认识,也没听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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