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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西尾维新 字数:8959 更新:2022-11-08 19:53:39

1

倚靠小说维生至今差不多已有十年光景了,但直到现在我仍不觉得自己曾写过所谓的小说。

听我这么说,或许有些人会认为「哎呀呀,老师又在闹彆扭了呢」,是这样没错,我就是在说些彆扭话。想办法编造藉口、说些彆扭话正是我的工作内容,仔细想想这十年来我持续不间断所做的,就是尽其所能地说些彆扭的藉口,贯彻一名天邪鬼(注1)的本分。

我一直都是以骄傲的态度让自己成为一个怪人的。

若非如此,实在难以存活。也许马上就会死去。

若有人说:「老师啊,当你喜欢当个怪人时,就表示你已经够怪了喔?」确实是这样没错,我完全无法反驳。毕竟我就是一个喜欢被人以掺杂了好奇与轻蔑的目光注视的家伙。

我的喜好很偏颇没错,我就是喜欢干些吃力不讨好的事。

为什么要做这种事呢?对于有那么多得以实现特立独行的机会,我自己也觉得很不可思议;相对于此,我只能回答,因为我原本就是这样的人啊。

所以啊……不对,老实说,如此扭曲的我在这漫长的十年来竟能持续当个小说家,我都不由得对自己感到佩服。身为一名小说家,能够持续一份得以被社会大众接受的职业,我怎能不对自己感到佩服呢?因为我是如此彆扭乖戾的人,甚少会夸讚自己的所做所为,但这十年我确实是认真活过来了,就这一点而言,我想给自己一些正面的评价应该不为过吧?

我总是否定自己,已经到了何时会走偏人生这条路也不奇怪的程度,能够好好工作、购物、对周围人们的人生产生影响,多多少少还是能帮上别人一点忙,读了那么多书的自己应该也算是个社会人士了吧。

但在此同时,我也涌起一股罪恶感。

那便是我明明是以小说家的身分赚钱糊口,却从来不确定自己写过小说。不,说从来没有写过确实是有些夸大其词了。

这是我写的小说,我又写了一篇名作啊──要说在我的脑子里从来没有冒出过这种想法,那肯定是在说谎了;在我的人生中,能确实感受到「我还活着」,便是写完小说的那一瞬间;思及此,我所书写的那些文字应该就是世间俗称的小说吧。

要是否定了这一点,对那些和我一起工作的出版社、喜爱我笔下作品的读者们实在太失礼了。基本上,自己做的是什么工作、自己都在做些什么、自己又是个怎么样的人,能够决定这些事的并不是自己,而是周遭的人们。不管是好是坏。

假设不管我再怎么顽强地否定,只要周遭的人肯定我所写的是小说,如果他们肯认同的话,那我笔下的文字就是小说吧;相反地,儘管我如何放低姿态诚心诚意地递交出自己写的作品,若是没有半个人认同,若被评为比在喝醉的夜里写的情书还不如的话,虽然可悲,但我想那就不是小说了吧。

我明白的。

我已经不是会去否定那些事的小孩子了。更何况,在人生迈入三字头后,我也是个成熟的大人了。三十岁。与其说是成熟的大人,其实就是个大叔。这无情的现实让我的心都不由得惨澹起来。客观来说,我过的就是在写小说时不知不觉长了年纪的人生。

在我为长了年纪感到难为情的同时,却没办法说自己的人生有多么丰沛精彩,这是我没有掺杂半句谎言的真实感想。为什么事情会变成这样呢?在变成这样之前难道没办法做些补救吗?想着想着就忍不住想反省了。

我在想,有没有什么不变成三十岁的方法呢?不,想来想去,大概只有自我了结这条路可走了。

所幸我并没有自杀的念头。我常在想,死了之后会变成怎么样?但那跟想自杀是完全两码子事。以现今的世界来说,这或许也算是种恩惠吧。我的生活原本就被工作填满,二字头那段年纪除了工作几乎一事无成的生存方式若被当成跟自杀没两样的话,我也还没準备好该怎样反驳。

其实我还挺喜欢被这么说的。你没办法好好地生活,以人生经验来看,你的精神年纪甚至连小学生都比不上,大概只有幼稚园儿童的程度啦──受到这样的谴责,我反而是会喜不自胜的那种人。但我还是会因此感到受伤,无法处理后续的情绪问题。不管那是多么令人开心欢愉的事,烙下的伤痕还是会一辈子留在生命里,可我却完全不明白这一点。真愚蠢。我就是如此愚蠢。

就算什么都不做也会被人斥责、当作异端分子,这一点我是感到十分羞耻的,但每当被斥责时,心里总会涌现出『跟周遭的人不一样,我是很特别的人啊』、『都是因为我太特别了,才没办法被人理解』这类的想法,且这就是构成我二字头年代的主因,说起来还真是个悲伤的事实。

我就坦承吧。

其实我曾被书柜压倒过。

因为我是一个自我意识过剩又喜欢装模作样的作家,对于丢弃或转手把书卖掉这种事有着强烈的抵抗感,房里自然累积了不少书本,再加上我原本就是个随意散漫的家伙,根本没考虑过平均重量什么的,只会一股脑地依序把书本塞进书柜里。结果就是让以合成板组制而成的书柜承受不了重量而崩塌,压倒了当时正在工作的我。

沐浴在书雨之中,被书柜的隔板砸到头,我觉得有过这种经验的自己是很特别的,在说不定会死掉的剧烈疼痛中还能露出一丝浅笑的自己,我真的打从心底觉得是个怪人。说是噁心也不为过。

儘管精神年纪只有幼稚园儿童的程度,但真实年纪依然不断往上累增,以人类的身分活了三十年,成为一名小说家也有十年光阴,就这点来说,或许可称作是种奇蹟。就算是不被任何人认同的奇蹟,但奇蹟就是奇蹟,这一点还是不会改变的。

在此同时,如果这就是三十岁的大人会有的样子,我在孩提时代对三十岁的大人未免怀抱过多的期待了,我想都是自己过度期待了。为什么明明都是个大人了,却没办法把事情好好完成呢?为什么都已经三十岁了,却还是那样的个性呢?孩提时代……不,就算到了二十几岁,我还是常对『他们』产生这类的疑问,真的非常抱歉。我想,那个时候我所见过的可悲大人模样,就是此时此刻自己的写照,思及此,我几乎都快失去活着的自信了,但其实我并不觉得特别丢脸。

活到三十岁却还不成熟的自己,是个已经找到自我价值的乖戾家伙,这就是我最真实的样貌。

大家也为此自傲吧。

身为孤立的异端分子一事。

就算因此遭受到不公平的待遇。

能被他人理解、过着让周遭的人对自己讚不绝口的生活就像做梦一样,但同样的,不被任何人理解、与称讚无缘的人生不也像做梦般不可思议吗?或许这只是自我安慰的想法,但我确实是这样认为的。只要不给其他人添麻烦,做自己喜欢的自己应该是能被允许的才对。当然了,以社会整体来说,我也完全能理解光是无法融入周遭的异端就已经够给人带来困扰的想法,但还是希望大家能多加包容。如果假装融入周遭环境、假装和各位交好,只会给大家带来更大的麻烦罢了,这是每个异端分子都很清楚的事实。

我确实喜欢这样的自己,但前提是,我会成为这样的人……不对,这里应该说「我们」比较得宜吧,我们之所以会成为这样的人──没错,也是为了你们这些人啊。

如果我是个了不起的大人物,这种时候当然会很友好地与你们互相理解。可以确定的是,这么一来我会很开心,你们一定也觉得很高兴吧。但我并不是个了不起的大人物,也很清楚这么做会给自己招来多大的害处与悲剧。

现在的我,这个令人难以想像活到三十岁居然还如此彆扭的怪人,同时也是个烟酒不沾、不知变通只懂得沉浸在工作之中的我,可是花费了人生中最重要的十字头与次要的二字头光阴,努力投资所构筑出的重要财产。

整体来说,我并不喜欢自己这个人,但对于自己所做的努力、且几乎已经达成自我设定的目标这点而言,确实是值得给予正面评价的。如此彆扭的人还能做到这种地步,不容易啊。

不管怎么说,都已经三十岁了。

现代人的平均寿命已在不知不觉间拉长,说人生过完一半或许稍嫌太早了些,但只要一想到今后我的身高大概不会再有成长,心境上就觉得人生已经差不多过完一半了。

早已回不去那个可以抬头挺胸的认真人生了。

我既没有成为人们口中『能干的人』或『了不起的大人』,从今以后也不可能达成那个目标。绝对的,这是绝对的。往后我恐怕不会拥有自己的家庭,也不可能找到一个能打从心底互相倾诉真心话的对象,大概也不会隶属于哪个组织吧。

嘴上说着对那些『能干的人』的羡慕与嫉妒,但我完全没有捨弃现在这个自己的想法,也没有兴起任何改变的念头,这样的我肯定不会有自我改革的机会。

虽然不晓得能靠小说家的身分养自己到什么时候,但我这个人再过五十年也会一直是这副德性。带着一点点不信任人类的厌恶,对事物总是充满怀疑的我,倒是敢肯定这一点。

这一点让人感到悲伤却也喜悦,但还是悲伤多一点。我是厚脸皮,其中也包含了打算再活五十年的想法。

<hr />

注1:天邪鬼,在日本民间故事或传说中出现的架空坏人。无法界定是妖怪或精灵,善于玩弄人心、使其屈服的存在。

<hr />

2

意外地坦承打算再活五十年的自己有多么浅薄卑微后,要说出这种自我夸耀的话是有点那个,但没有主张『之后的五十年仍打算当个小说家糊口过生活』这点,却是我最引以为傲的高尚品格。

我想说的并不是「这个世界并没有那么好混」。因为地球上根本不存在好混的世界。创作家、专业人士、运动选手,或许连艺人也是如此,总之学有专精的业界人士都有想把自己所处的业界说成严苛到超乎寻常的倾向。这么说是有些大言不惭,但自我意识比谁都强烈的我敢断言,那种自以为特别的感觉不过是幻想罢了。不管在哪个业界从事什么样的工作,大家都得面对相同的痛苦。差只差在背负的责任重量、对社会的贡献程度,还有薪资不同而已,除此之外都是一样的。「职业不分贵贱」这句格言不只是漂亮的表面话,而是出乎意料的一句真理名言。只要是有在工作的人就能明白这一点。要说为什么的话,因为我们每个人都只是「被使用的人」罢了。

那些不在此限的非人类重劳动机械虽然是例外,但还是得当作是补充战力添上一笔才行。

而我花费了(就算撕裂我的嘴,也说不出「奉献」这种厚脸皮的字眼)二字头青春光阴的小说家世界,则与其他业界同样严苛、同样艰难、同样是个再普通不过的世界。想在如此普通的世界里再继续待上五十年,以现实层面来说相当困难,若是收到这样的请求,我说不定还会反过来拒绝对方呢。

会死的。

或许我会因此被填上「胆小鬼」、「临阵脱逃」等等充满批判性的字眼,但我确实没办法为了创作而赔上这条命。我还想再活五十年啊。在这种时候,纯粹以意义来说,胆小鬼或临阵脱逃都算得上是褒奖。讲这种话也许会被误解,但我还是得说,想进入创作业界,前提是必须有才能。业余爱好者和专业人士的差别就在于曾被大家讚扬的部分,在业界里不过是谁都理所当然办得到的小儿科罢了。小学时曾一而再让自己撞得头破血流的那堵高墙,在成为大人之后又得再度面对,这实在令人非常挫败。事实上,我已经看过好几个比我更有才华却无法有所成就,因而放弃成为小说家的新人……不,这是谎话。这也是谎话。不过是美化了小说业界,刻意营造出自己所处的位置非常特别的可耻行为罢了。专家与业余之间并没有所谓的界线。我想说的并不是那种随处可闻的陈腐句子。

至少就我回过头审视这十年来的经验,没有一个小说家是靠才华工作的。经验与努力、加上毅力、还有运气,就只是这样。而这种粗俗不优雅的一面,就是小说家的全部。

当然其中也有具备才华的人,大概有吧,但不管有没有才华都是一样的。

我吗?

我是那种想相信自己是有才华的人。那种随处可见的、非常理所当然的作家。当然了,若不是这样,又怎么可能长年持续当个作家呢。误以为自己很特别,装模作样把自己搞得像个作家的作家……不对,把其他作家扯进来实在不太好,那就订正一下,是我让自己变成这样的。

这样的我会以小说家的身分持续活动了十年,或许只是偶然,但似乎也是种必然。因为我是这么地努力,不管再怎么谦逊,我仍抗拒把这些年来努力付出的心血当成命运或时逢我与,但若要说这些都是我努力得来的成果,又显得太虚荣了。有鑒于此,还是维持中庸之道最好了。

所以说,从今而后,我也只会重複这十年来所做的事。走在这条不知会持续到何时何地的路途上,我只能一直走到无路可走为止。其实可能连走到无路可走这一点都办不到,说不定我中途就会瘫倒了,以小说家身分活了十年之久的人,一点也不晓得之后选择其他职业时该怎么做就是了。

3

想靠小说家的身分永远生存下去是很艰难,但若只是持续写小说,却不是那么困难的事。

讲出这种话或许会令人反感,可若是读者能理解的话,我其实很擅长写小说。擅长写小说甚至可以当成我唯一的可取之处。前面才说我不觉得自己写过小说,现在又说自己擅长写小说,大概会令人觉得可笑至极吧,但总之我就是很擅长。如果对写小说这件事不擅长的话,我究竟会变成什么样的人呢?现在的我又会在做什么呢?写不出小说的我,会变成怎么样的三十岁大叔呢?每当夜里睡前躺在被窝中想到这一点时,心里就会腾升出一股彷佛在黑暗中踩到不知名东西那样的不安情绪。

我并不是很喜欢自己,说得再坦白一点,我对自己几乎只有厌恶,但我很喜欢自己写的小说。只有在写出『我的小说』这一点上,我才能饶恕自己。允许自己吃美味的料理、看书或打电动,就连一个人去唱KTV也能允许。但如果我是个写不出小说的人,我就只会允许为了存活而不得不做的最低限度行为。(就算如此,我还是不会自杀,就算活得再难堪也不会。)

不知从何时开始,我已经不再去计算自己写过的小说数量,但长篇、短篇加总起来,随随便便也超过百篇吧。如果只算有出书的那些,应该也有五十本以上。说得含蓄点,我难道不是非常努力吗?

根本就是工作过头了。

又不是活在纸本书卖得超好的八○年代,任谁也(恐怕就连读者都)没期望过我会以这样的速度尽责的写小说吧。过度工作也该有个限度。

这一点我当然也很清楚。

说这种话只会让我这个彆扭的家伙变得更彆扭,每当走进书店,在新书专区发现某本书的书腰上写着『打破○○年沉默的最新力作!』这样的文宣,我可是会整整羡慕上一个星期的。真希望有一天,我也能有打破沉默的机会。

但工作量这种东西并不是自己所能掌控的。那种在适当的桥段歇手停下,可是需要相当高超的技术才办得到。不管是企业、企划或生活方式,大抵所有方面都是如此,总是在迷失了收手的时机后显露出破绽。换句话说,我在某种层面上也算是破绽百出。

明知故犯──这句名言说不定很适合套用在这种时候,我很认真地这么认为。

要是陷入什么颓靡不振的状况,跟我有所关联的各界人士就能轻鬆多了,读者也不会为我担心,但我就是很能写,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一不小心吐出实话后,也许会得到「哎呀呀,老师啊,您东聊西扯了那么多,到头来还是在自夸嘛。」这类的评论,但那并不是我的功勛啊。

之所以擅长写小说,并不是因为我受到什么庇荫,也不是因为我有才能,说得再坦白一点,这甚至算不上是运气。

硬要说的话,应该算是倒楣吧。

我不想表现得好像遭遇到什么悲剧,但确实是很倒楣。没错,再也没有比这更倒楣的事了。若把人类分成两种类型,虽然不认为自己能被选进幸运的那一边,但还真是从没想过竟会有一个人遭遇到如此残酷的对待。现在光是回想起来,我都觉得恐怖。

身为一名小说家,在这之前只是个写故事的人,我书写小说,且能不断写出小说,是因为我的生命中曾发生过一段浅显易懂的插曲。

作家在职业生涯中最常被提问的问题莫过于「该怎么做才能像您一样创作出故事呢?」,但大家对于这一类的询问似乎都已经感到厌烦了。要是可以把一切都语言化,就用不着如此辛苦了──这大概是每个作家最不加掩饰的真心话吧。所幸我本来就是个极端不谙与人交际的无礼之徒,打一开始就不太有机会接受这样的询问,但还是曾在杂誌的访谈中被问过类似的问题。

每当遇到这种状况时,我就会故意表现出怪人的那一面,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话当作回答。例如成为作家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我就会回答「不同于常人的价值观」之类的。因为访谈内容都会经过编辑,我提出的意见几乎不曾被公开,而我说过的那些抽象又感性的回答大抵上全都是骗人的。说老实话,在採访时说谎大概是我身为一名作家最糟糕的恶习吧。

不过正是因为爱说谎,我才会成为一名作家嘛,杂誌社那边也会把我说过的话配合企划主题加以修改编辑,以装腔作势这点来说,也许我们都是一样的。

那么,如果这些都是谎言,究竟什么才是真实呢?

面对「该怎么做才能像您一样创作出故事呢?」这个问题,我真正的答案又是什么?

我正打算从现在开始开诚布公。

就让我的精神创伤暴露在众人的眼皮底下吧。

4

精神创伤。实在是个很讨人厌的名词。就连发音都藏着一种撒娇似的伏线。恐怕那就是这个单字所隐含的深度与悲剧,因为在许多方面都被频繁泛滥的使用,才会完全腐败了吧。

时至今日,每当这个字眼出现在电视剧或电影里时,我总会想『拜託,怎么又来了。不对,现在也许正是最适合说这句话的时候!』相信有许多人也跟我有同样的想法吧。照理来说,精神创伤原本就不是这个时代或事到如今才出现的名词。

先得有原因,才会理所当然地出现结果,若原因很明确,那所背负的精神创伤或许还不到太糟糕的地步。这种论点是有些过于独断,但原因不明确的烦恼或难以平心静气的噁心感与存在着明确理由的创伤,究竟哪一边的状况较为乐观,或许是个相当难解的问题。有个该攻击的对象,也看得见那个该攻击的对象身在何处,也就表示还有得救。就算那个对象是已经过去的一段往事或过去的自己。

总而言之,就让我使用那个早已变得低俗不堪的医学用语──精神创伤来囊括吧。这或许算是种自虐的行为,但打从我準备将这件事公诸于世就已经足够自虐了,为了不让自己再为这件事添上什么附加价值,我才会刻意选择「精神创伤」这个字眼。

我能持续当个作家,其实是有个非常重要的原因,甚至称得上是我人生中唯一的精神创伤。与其他人相较之下,我的人生可说是十分风平浪静──应该说根本无风无浪,十二万分地平稳且平凡……而成为一名作家,也跟一般的就职活动没什么两样……不需要任何演技来演绎状况,真正能拿出来说嘴的特别事件,只有那么一个。

那件事成了我撰写故事的基础。

……说是这么说,一开始还是得先铺陈一些前置状况让大家知道才行。不是为了装腔作势,既然都决定要说出那件事了,我其实恨不得能一吐为快把事情交代完就算了。我也很想写一篇页数破千的大作(比起打破沉默,以现实层面来说,我对这一点更有企图心),但这本书并不那么冗长。基本上,我本来就不善于写长篇故事。

我无法总是喋喋不休。

尤其事情还关係到自己的时候。

换句话说,所谓的铺陈,是因为有必要我才会写出来,就只是这样罢了。都只是一些程序上的问题,就像把脚套进鞋子之前总得先穿上袜子。不管我这个人再怎么特异独行,也不会在鞋子外头套上袜子。我又不是魔术师。

正如前面提及的,接下来我所要讲述的那件往事,一般而言并不是会激起他人兴趣的精神创伤经验谈。虽然是让我持续当了十年作家的原因,但这本书绝对不是一本「作家指南」。

我不想被大家误会了。应该说,希望大家千万别误会。「原来如此,只要累积这方面的经验,不管是谁都能成为一名小说家啊!」要是有人这么想,我可是会受不了的。不过我的经验必须先有个对象才能成立,不是想模仿就模仿得来,这又如何呢?这个世界如此广阔,还存在着各式各样的人类,我也不能斩钉截铁地说自己的经验绝不可能被模仿重现。所以一开始还是得先抛出『好孩子千万不能模仿喔』这句基本惯用词才行。

说到底,会把那种经验当成肥料灌溉自己成为作家的,大概也只有我一个人吧。

第二个需要铺陈的前置作业,就是得先跟读者们说清楚,这跟至今为止我所出版的创作故事不同,不是由我创造出来的,也不是依据现实写出具有价值的架空故事,而是实际发生过的事情。以这一点来说,这部作品跟我过去所发表的其他故事之间存在着相当不同的逸趣。我会尽量注意别多作无谓的侧写与描述,这么一来或许会缺乏娱乐效果,也没有创作故事基本会有的巧妙起承转合。我试着想像了一下,结构相当支离破碎,完全没有计画性可言,就如同现实一般。

当然了,我不否认作者本身的叙事技巧仍未臻成熟,但现实本身就是如此,以故事内容来说,若被批评成荒诞无稽,只能说你并没有抓到我的重点。

我只是把曾经发生过的事实照实写出来罢了。

虽说是照实写出来,但毕竟是发生在现实世界中的事,身为一介生活在现代日本的社会人士,我还是有些不得不顾虑到的地方。也就是对于人权、个人情资等等触及私人领域的顾虑。

从这一段开始,我会儘可能不提及人名与地名,就算文中写到了,那也都是经过变更的假名。我会以无法锁定特定人士的手法来书写,在某些地方或许还会出现支吾其词的状况也说不一定。

这一点还请大家能够谅解。大人遇到某些状况时,是得採取成熟的态度来面对的。儘管心智年龄只有幼稚园儿童的程度,可人一旦活到了三十岁,还是不得不去注意到这些地方。无论我再怎么特立独行,也不至于天真无知到如此地步。

接着是最后的铺陈了,我必须告诉读者们为什么我会想把自己的精神创伤公诸于世。若不这么做,读者们就会一直猜测我究竟是抱着怎样的盘算才会说出这件事,而忍不住先偷看结局。像这样猜测作家的动机,边读边想像的小说一点都不刺激有趣吧?

况且,我根本打一开始就不打算说出这件事。我原本是想一辈子绝口不提,谁会满心欢喜地把自己的精神创伤公开给其他人知道啊。又不是那种「既然你想知道,那我就告诉你吧」的好事,说实在的,我一点都不想让别人知道那件事。应该说,我一点都不愿意回想起那件事。如果能遗忘,我实在很想彻底忘记,那完全是一段教人忌惮的记忆。

我原本是想把那段记忆带进坟墓里,一辈子绝口不提的。

虽然不知道我会不会被葬在墓地里,总之我就是想隐瞒整件事的始末,等死后一起带到那个世界去。

那我到底为什么要把那件事讲出来呢?其实理由相当单纯,因为经常照顾我的责任编辑决定在结婚后离职了。与其说是经常照顾我,更确切的说法应该是被我添了许多麻烦,但我从来没有为她做过什么当作回报,也就是说至今为止我几乎没有给过她任何稿件,所以希望至少能在最后交出一篇令她印象深刻的稿子,算是以稿件代替报恩吧,难得我居然会涌现出如此有人情味的想法。

如果能为她的编辑生涯所经手的最后一份工作添加一丝光彩那就太好了,为了这一点,就算要我把丢脸的私事摊在众人面前又算得了什么呢?

这根本不算什么。

儘管我刚才说过想把那段记忆带进坟墓里之类的话,但那不过是我的心情、我的一种打算,事实上那根本是不可能办到的事。

那是我总有一天无论如何都得说出来的事。

只不过此时正巧遇到一个开诚布公的好机会。以报恩当藉口,说出自己想说的,既能兼顾人情义理,又能完成义务,难道不是一石二鸟的好主意吗?如此果断的决心若被人说是别有用心,那大概就是吧。虽然我很不以为然,这么人性化的情绪反应算什么嘛。

总而言之,就是这么回事。希望读者们也别想得太多,就听我说、就默默地看下去便成了。为了谨慎起见,最后我再重申一遍。

这并不是杜撰出来的故事。

而是曾经发生过的──一起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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