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伐巨型哥布林远征当天。
我们来到了格尔斯老先生的锻造铺。
为了拿之前请他做的剑鞘。
「嗨,等你们很久了,把这玩意儿拿去吧。」
『哦哦,这就是我的剑鞘吗!』
格尔斯老先生将一件以黑漆漆的皮革製成,配色时髦潇洒的剑鞘交给我们。
虽然乍看之下不起眼,但作工精美,看起来一点也不寒酸。
「嗯,师父。」
『好,那我马上试试……』
我高高兴兴地收进芙兰高举眼前的剑鞘。
不大不小刚刚好。
『哦──……』
整个超舒适的。
跟安置于台座时一样舒适。
或者应该说是台座有点像剑鞘,才那么有镇静效果。
『啊──……』
就像泡热水澡的时候那样,我忍不住发出舒畅的讚歎声。
不过感觉真的好棒喔。
想不到剑居然有着收入剑鞘的慾望,我还真不了解自己。
不只如此,可能因为格尔斯老先生的本事好,剑鞘与我的身体绝妙契合。感觉就像包在被窝里一样,给了我无限安详。
真希望能永远收在剑鞘里,因为待在里面实在太舒适了。
『格尔斯老先生,这太棒了,真不愧是老先生。』
「喝哈哈,喜欢就好。」
「师父好像很高兴。」
『是啊,这真是个好剑鞘~~』
「而且这可不只是普通的剑鞘喔。」
格尔斯面露淘气小孩般的笑意,将手放在剑鞘上。
「老子觉得普通剑鞘没创意,所以在鞘上做了点机关。」
『什么?真的吗,隆.贝○克!』
「隆.○鲁克?谁啊?」
『抱歉,我有点太兴奋了。』
剑鞘上有机关?乍看之下什么都没有啊。
「这里不是有金属零件吗?」
「有。」
「把它像这样解开──」
啪卡!
「剑鞘直的分成两半了。」
「是啊,这样只要使用念动,不需要劳烦小妹妹,就能轻易离开剑鞘啦。」
『哦,这可真不赖,而且也很容易把剑鞘恢複原形。』
只要用念动按住剑鞘,扣上金属零件,一眨眼又变回原本的剑鞘了。
「好方便。」
「是吧!为了兼顾到坚固耐用,老子可是费了一番苦心喔。」
他身为锻造师,竟连皮革製品都是一流的,真不愧是最高等级的锻造铺。
『那么,我就心怀感激地收下喽。』
「好,你们好好加油,去打一场回来吧。如果找到什么好素材,就拿来给老子!不过那里是新出现的地下城,大概不能期待吧。」
「地下城会突然冒出来吗?」
「对啊,没错,妳不知道吗?」
芙兰微微偏头,我对地下城的形成过程也是一无所知。
「地下城会不时出现在各种地点,是混沌神给人族的考验。」
『没听过耶。』
「混沌神?跟邪神不一样吗?」
「这妳也不知道啊?那老子就解释给你们听吧。」
说完,格尔斯老先生从神话开始娓娓道来:
「简单来说,这世界是由八十八尊神明创造的,其中有十尊神明的力量特彆强大。」
开天闢地之初,太阳神、银月神、大海神、大地神、火焰神、风雨神、森树神、兽虫神打造了世界,逐一创造出各种生命。
而后冥界神创造出轮迴之环,世界真理就此架构完成。
七十八尊子嗣神为父母神创造的世界带来各种恩泽,逐渐壮大了世界。
「小孩子神明?」
「是啊,比较知名的有锻造神或剑神,还有暗神或食神等等。」
然后到了最后,混沌神正如其名,在世界上散播了混沌。
只不过就格尔斯老先生所说,这是为了预防世界停滞不前,作为必须之恶,才会赋予人族这些困难与考验。
这我们也能明白,因为克服越多困难,就能得到越多成长。
就像芙兰对抗哥布林而得到成长一样,看来混沌神是个善神了,只是从名字完全无法想像。
「那邪神呢?」
「邪神原本是战神,但耽溺于力量而开始企图支配世界,因此与其他诸神相争,结果遭到击败。据说由于祂仇恨心太重,四分五裂的遗骸中都蕴藏了诅咒,而从中诞生出邪人。」
「原来如此。」
「一般认为地下城是混沌神创造的考验之一,里头有着叫作地下城主的混沌神从属,据说他们会暗中活动,好让世界出现混沌乱象。」
地下城主吗?这类存在果然是少不了的,不晓得身上有没有魔石?
我是觉得很可能拥有一堆技能就是了。
「虽然还处于研究阶段,不过听说地下城一开始会生出称为魔核的宝珠。而当魔核完成时,会被当时位置最近的生物吸入体内,就成了地下城主。」
「感觉好像会有强有弱。」
「是啊,视地下城主而定,地下城的难易度或方向性会截然不同。如果地下城主是智力低的动物,听说难易度会偏低。」
「会不会有一些奇怪的地下城主?」
「有龙或半兽人,也有野狼或鸡蛇。只要有生命,任何人都可能成为地下城主。」
「人也可以?」
「当然,过去就发现过几个地下城主是人类种族。」
人族创造的地下城是吧,好像很难攻略。
「坦白讲,说是神的考验,其实大部分都是给人找麻烦。」
毕竟也有人会因此丧命,会被当成麻烦也是当然。像我们这样寻求战斗的人只是少数吧。
「虽然地下城里还有稀有魔兽,对冒险者而言如同饭碗就是了。」
也就是说地下城不光都是坏处吧,我想应该有些人藉由地下城一夕致富,那里对冒险者来说一定就像宝山。
「而且还有宝箱什么的,里面装了强力武器,或是魔法的道具。」
地下城里一定沉眠着无从想像的惊人魔道具,我开始期待了!
「只是,过度强大的地下城道具有时会引发战争,还会夺走咱们锻造师的工作。」
结果变成格尔斯的抱怨了!
「不过老子是觉得这次地下城找到的道具,大概不需要太担心。因为道具的力量强弱,与地下城的年代长短成正比。」
「嗯。」
好了,用掉了不少时间。
我们赶路前往冒险者公会。好像要在公会针对作战做几项说明,然后再前往哥布林的窝巢。
「早,妮尔。」
「哎呀,芙兰妹妹,早啊!」
芙兰向柜檯打招呼后,妮尔小姐笑容可掬地打招呼回应。
喂喂,妳们啥时交情变这么好的?我好奇地问问芙兰,结果好像是住到了同一间旅店。她们在澡堂碰到一起洗澡,就这么一拍即合。我可以想像一定是妮尔小姐说个不停,芙兰寡言少语地随声附和。不过芙兰感觉不擅长与人来往,能交到朋友倒是件令人高兴的事。
「芙兰妹妹,加油喔。」
「嗯,交给我吧。」
「还有,要小心别受伤喔。虽然有多纳多隆多先生在,但由于其他高等冒险者不在城里,这次请了很多平常不会叫到的初级冒险者。」
「高等冒险者?」
「是呀,A级到C级的冒险者,很多都去魔狼平原做临时调查了。本来这种任务只要交给他们处理,根本不会有问题……特别是A级冒险者,水準完全不同,搞不好她自己就能搞定。」
「她?是女生吗?」
「是啊,A级冒险者阿曼达,亚垒沙公会的王牌哟。」
那真令人感兴趣,光是A级就已经够厉害了,还是女性,真想见她一面看看。
「而且向骑士团提出的支援请求又被视若无睹。」
「视若无睹?」
「对,视若无睹!」
「骑士团可以这样?」
「真搞不懂他们是为了什么而存在的!」
看来跟我想像中廉洁奉公的骑士团有很大差别。
「那里的副团长更是糟透了,他是大贵族的儿子,个性蛮横小气又爱酸人,就好像只集贵族的讨人厌特质于一身。那家伙似乎很讨厌冒险者,这次的事情也是,搞不好是他瞒着骑士团长,擅作主张压下来的。」
看来妮尔小姐对那个混帐贵族似乎积了一肚子怨气,表情都流露出杀气了,口里念念有词讲着些怨言。不过,大概是注意到芙兰人还在,很快就转为发出乾笑:
「呵、呵呵呵呵。讨厌啦,我真是的,刚才这些话当我没说喔。」
「嗯,知道了。」
「谢谢,不过,芙兰妹妹也要提防那家伙喔。这次讨伐战的过程中我想不会有问题,但今后能不能保持互不相关就难说了。」
「嗯。」
芙兰边跟妮尔小姐聊天边等待,只见冒险者的人数变得越来越多。
『原来有这么多冒险者啊。』
公会里大约有五十名以上的冒险者。
我头一次看到这么多冒险者聚集一处的场面。
「可是不怎么强。」
『最强的大概就多纳多隆多吧。』
多纳多隆多是C级,而且也是锻炼初学者的知名教官。
其他还有几名C级的冒险者,不过对于多纳多隆多担任队长一事,大家似乎都没有意见。
「喂,怎么有小孩混在里面啊!」
只不过,对芙兰似乎就很有意见了。也是啦,在一群情绪紧绷的冒险者当中,夹杂了一个小女孩是很显眼。一定会有人觉得「这可不是在玩」而火冒三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