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真似乎口渴了,把温温的山羊奶一饮而尽。
猫猫、马闪以及罗半他哥也都沉默不言。
(情报比想像中多得多了。)
得在脑袋里整理一下情报才行。猫猫双臂抱胸。
大约在五十年前,念真等人的部族灭了识风之民。后来过了几年,发生了严重蝗灾。
念真认为是因为不再有人行祭祀之事,才会引发严重蝗灾。
使得念真必须成为农奴,代替识风之民终生进行祭祀。
简单来说大概就这样了吧。
(进行祭祀,需要翻土犁地?)
猫猫听得还不是很明白,但有一名人物会过意来了。
「叫你念真大伯就行了吗?总归一句话,你在做的事情就是秋耕吧?」
「丘更?」
猫猫与马闪偏了偏头。没听过这个词。
「秋天的秋,耕作的耕。也就是在收穫作物之后,大多都会在秋天耕田。」
「这样做有什么好处?等到要种植作物之前再耕作不是比较省事?」
马闪提出质疑,猫猫也持相同看法。
「就我所知,那样做是为了翻耕土地并掩埋稻秆等物以改善土壤,同时驱除埋在土里的害虫卵。」
猫猫耳朵跳了一下,二话不说就揪住罗半他哥的衣襟。
「请您再说一遍。」
「咦,呃,就是把稻秆埋进土里……」
「我没在问这个!」
「那是说驱除害虫了?」
「对!」
猫猫用力前后摇晃罗半他哥。
「喂,快住手。他好像不能呼吸了。」
马闪过来阻止,猫猫这才把罗半他哥放了。
「好痛……什么事情这么稀奇啊?不就是寻常农活之一吗?」
罗半他哥一副谁都该知道的神情。
「世上没几个农民像您这么务实啦!」
「……啊,嗯,是……这样吗?」
罗半他哥露出心情十分複杂的神情。看来是虽然被称讚了,却很难接受。
「说得对。看这村子就知道了。很多人空有知识,却无心实行。而知识不实际运用,就会失传。」
念真插嘴道。
猫猫深能体会念真所言。罗半他哥说过,这村子里有心认真种田的就只有念真了。
「可否问个问题?这村子里的人有心栽培麦子吗?总觉得大家好像都在偷懒。」
猫猫借用罗半他哥说过的话。
「……看在你们几个外人眼里也这般明显?」
「很明显。因为只有您的田比其他人漂亮多了。」
(内行农民是这么说的。)
「……没漂亮到哪去。只不过是想提升收穫量,自然就弄成那样了。只是从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变得这么脚踏实地。」
「我看也是。」
马闪很不给念真面子。照这个武官廉洁奉公的性情,即使已经是五十年前的事了,他对这个作恶多端的兇徒态度依然冷淡也不是不能谅解。说不定还觉得刑罚下得太轻。
猫猫也不是没有过跟马闪相同的想法。只是她也知道,处罚犯人并不能带来什么益处。至少就是因为念真还活着,他们才能听到这些事情。
(陆孙是从哪里得知这个老先生的事情?)
比较大的可能性,或许就是像猫猫这样来到近处,又像罗半他哥一样看到田地才循线觅得此人?
又或者,是从西都的哪个人打听来的?
念真是被束缚于农地长达五十年的罪人,而且也早就脱卸了农奴的身分。她不认为被派遣至西都时日尚浅的陆孙会听说过此人。
与其想东想西不如直接询问。
「那位名叫陆孙的先生,是知道祭祀一事才来到这村子的吗?」
「是啊。真没想到竟然还有人知道祭祀一事,就连这儿的领主都不知情了。他说是一个熟人告诉他的。」
念真放下喝乾的碗,在看了都嫌硬的床上换个坐姿。
「……连领主都不知情?那个,您说的是玉袁国丈对吧?」
念真在讲述往事时,曾经说过玉袁是一步登天的领主。
「噢,是我讲得不够清楚。我说的不是他。没错,领有整个戌西州的是那什么玉袁国丈。但是,这附近地方是归他儿子管。」
「儿子?」
「让我想想,名字是……好像说是玉莺还是啥的。」
看来这个曾经当过盗贼与农奴的老头儿,对领主并没有半点敬意。猫猫是不在意,但马闪似乎很不满意他的这种态度。好吧,最起码他没扑上去揍人就不错了。
「我感觉玉莺大人在这村子,似乎满受到爱戴的。他施行过什么德政吗?是否与祭祀有关?」
「跟祭祀无关啦。受人爱戴是当然的,领主老爷就算收成不好也不会怪罪农民。反而心胸宽大得很,农民没饭吃了还会散财救济咧。搞不好比认真干活日子还好过。」
「啊,那真是教人羡慕。」
罗半他哥忍不住脱口说道。
「领主老爷可是慈悲为怀啊。也有很多人觉得当农民比较快活,就放弃游牧选择定居了。」
念真嘴上这样说,口气却显得很不屑。
「如果领主真有这么慈悲为怀,应该会更认真地举行祭祀吧。」
罗半他哥轻敲了一下空碗。
「就像我刚才说过的,现在的领主不懂什么祭祀。就连戌字一族,也都不知道祭祀的详细内容。我现在照吩咐做的,不过是模仿祭祀已知的部分罢了。」
「……而您说的祭祀,其实并不是祭神祀祖,而是防範蝗灾的对策对吧?」
「没错。那是我们这些农奴得来保命的营生,不想做也得做。其中也有些家伙干不下去,不是开溜就是偷懒,但上头只是网开一面饶我们不死而已,所以那些人都被直接绞死了。一想到不耕田就得死,谁都只能发疯般地卖力干活不是?」
念真过去的所作所为罪该万死,有这种下场是应该的。
「过了十年,农奴开始能够以田里的收穫得到钱。儘管少得可怜,但能够积存点钱仍然意义重大。我想是因为这儿邻近西都,所以种田所得也就比较丰厚吧。讲起来很单纯,这么点钱就能提升大伙儿的干劲,让我们开始思考如何才能让作物长得更好,以及减少病虫害。我开始养鸡也是因为翻土耕地时,鸡可以帮我吃掉跑出来的虫子。」
家鸭听到这件跟自己无关的事情,「呱」地叫了一声。
「识风之民役使的鸟不是鸡,对吧?」
「不是,他们养的不是鸡。鸡不适合过着逐水草而居的生活。」
「不是鸡?那么……」
马闪露出严肃的神情。
「是家鸭吧!」
「是才怪咧!」
罗半他哥立刻大叫。被吐槽得这么快,马闪皱起了眉头。
「家鸭会吃虫子啊。只要比鸡大,不就能吃更多虫子吗?」
「家鸭性好傍水而居。在这么乾燥的土地不可能长得大。」
「别这样一口否定啊。就算是家鸭也有可能努力长大的。」
马闪指着家鸭说。
「我可从来没看过会努力奋斗的家鸭!」
马闪的心思已经完全偏向了家鸭。脚边的家鸭显得得意洋洋地挺起胸膛。
「很遗憾地,也不是你那什么家鸭。我当年是头一次看到那种鸟。」
罗半他哥露出「我就说吧」的表情。马闪怏怏不乐地摸摸家鸭。
「识风之民的祭神仪式缺的就是鸟。我想那些鸟的用途不是吃虫子,而是把虫子找出来。这么广大的草原,谁也不可能知道虫子在哪儿。识风之民八成就是因为知道那种方法,才能得到戌字一族的庇护吧。」
而后有个部族断定识风之民的祭祀为迷信而将其杀尽,罪人存活下来就成了农奴。
「啊,能让我回去干活了吗?还有一堆事情等着我做哩。」
念真「嘿咻」吆喝一声站起来。
「是。虽不知道您还有什么事要忙,能否让我们也来帮忙呢?」
猫猫没经过马闪与罗半他哥的同意就问了。
「来自西都的客人好奇心都这么强啊。那个叫什么陆孙的,也跟妳说过同样的话。虽然帮了我一个大忙就是。如今当过农奴的就剩我一个,之后来到村子的家伙都只照顾自家的田地。我连那些离开的家伙的田一起耕种,但一年比一年吃不消了……」
念真恐怕已经年近七十。残生将尽,却继续干活。
(虽然他做过的事十恶不赦……)
但猫猫看着念真的步伐,觉得那双脚上彷彿套着看不见的枷锁。
后来的两天期间,猫猫等人都在帮念真下田。
他们以锄头鬆土。翻开含水的土壤,除了蚯蚓、蚂蚁或小甲虫之外,还会找到细长的块状物。仔细一瞧,里面是整串更小的虫卵。
鸡先是啄食蚯蚓,接着再啄食卵荚。马闪的家鸭也跟着用喙戳地。
(飞蝗的蛋啊……)
本来想数数看十亩之间大约有多少蛋,但没那么多閑工夫。猫猫一找到鸡啄漏了的蛋,就拈起来放进瓮里。
(这应该算多吧。)
都黏成一团一团的了,怕虫子的人看了大概会崩溃。纵然是惯于肢解飞蝗的猫猫,看了也不舒服。
罗半他哥这个内行农民首先拿锄头的弯腰姿势就不一样,马闪则是力大无穷。两人翻耕的泥土量非比寻常,乾的活是猫猫的数倍。
(幸好马闪愿意认真帮忙。)
本来还担心如果他以武人不下田为由拒绝该怎么办,幸好壬氏对蝗灾的担忧似乎发挥了效果,马闪没多说什么就帮忙了。更何况比起饲养家鸭,这项差事说不定还比较轻鬆。
多亏于此,从西都带来的护卫与农民等人也都过来出一份力。也许今天之内就能把土地都翻过一遍。
附带一提,雀在众人翻耕过的地方跳来跳去,收集飞蝗蛋。背后还跟着两个小孩。正是吃过烤甘薯的那对兄妹。似乎是觉得只要帮忙就能再拿到甘薯。
「猫猫姑娘猫猫姑娘。我捡到好多喔,妳要看吗?」
「雀姐雀姐,我不想看。如果是螳螂的卵鞘再拿给我。」
螳螂蛋可作为一种称为桑螵蛸的药材。能採集到的数量不多,还算珍贵。
「这些蛋都快孵化了,有些小只的跑出来。猫猫姑娘,妳要看吗?」
「春天到了嘛。别拿给我看,很噁心。」
飞蝗一个世代的寿命大约三个月,书上说牠一次能生大约一百颗蛋。这是她从子字一族城寨里那些典籍看来的。生于春天的幼虫到了夏天能再下蛋。
(早知道就请人把子字一族的典籍带来了。再把药典也一併带来。)
情报是多多益善。
飞蝗也不是终年都在繁殖。像现在,就是秋天产的卵孵化的时节。秋耕这名称取得可真好,产在土里藏好的蛋要是暴露在地面上,就只能沦为鸟类或小动物的食物。
(之前罗半好像有说过?)
记得他说这叫鼠算。
一双老鼠夫妻生下十二只小鼠,总共十四只。假如十二只小鼠当中有六只是雌鼠,再加上老鼠母亲就总共有七只,每只再各生十二只。
当然,这个算式终归只是纸上空谈。老鼠不会每一只都活下来长大。
但是,假设飞蝗的增加方式跟这鼠算相同,那么抢在初期阶段减少数量就成了一件重要的事。
(一团飞蝗蛋是一百只,十团就是一千,百团就是一万。)
趁现在清除掉,等于减少之后好几倍的飞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