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离『银翼大队』总部所在的王都有段距离的土地上,丹尼斯正在进行开店準备。
儘管称不上都市,但这附近就有一座地下城,有许多冒险者齐聚于此,还算繁荣,是典型的地下城邻近城镇。
丹尼斯对这种地理条件颇有好感。
虽然是在没预设目标的状况下,随缘造访此地,但这个地方条件正好。
整体氛围还不赖,不要死气沉沉是再好不过。
要开一家小巧舒适的食堂,可说是相当理想的土地了。
靠着肩包里长年积蓄下的金币,丹尼斯着手办理各种手续。
他收购了地下城附近的一家空屋,先买下一套便宜家具应付所需。
等营运上轨道之后,再改换雅緻的家具也不迟。
得多留一点资金,以备不时之需才行。
他还在『银翼大队』时就熟读的书籍《离开冒险业,开餐厅当老闆全攻略!第四版》的第九页这么写道:
『1•多数冒险者欠缺金钱观念!绝对不能花大钱买面子!』
丹尼斯还是『大队』队员时,确实不曾为钱所困。
毕竟攸关生死,如果认定是必需品,他买东西的时候根本不看标价。
但他现在不是王族也会上门的世界最强队伍厨师,只是打算成为一名随处可见的餐馆老闆而已。
丹尼斯认为得培养良好的金钱观念才行。
◆◆◆◆◆◆
「喔──!这个好厉害喔!明明没有放冰块啊,这是什么原理啊?」
丹尼斯在杂货店中,看着一个冰冷的大箱子。
胖嘟嘟的杂货店老闆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笑着说道:
「嘟噜呵呵呵……这是名为『冰箱』的魔法道具。内藏的蓝水晶赋予了冰冻魔法,可以保存食物喔。要开餐厅绝对少不了它。」
「真是方便!给我来一个!」
说到这里,丹尼斯忽然改变心意。
「呃……等一下……」
丹尼斯想起了《离开冒险业,开餐厅当老闆全攻略!第四版》第十三页的内容。
『2•这真的是必要支出吗?初期投资能省则省!』
「不、不了……还、还是……算了吧。」
「嘟?你不要吗?大家都会买耶?」
「是、是啊……仔细想想,我也会用冰冻魔法……在前一家店时也会自己处理……」
在杂货店买完最低限度的必需品,踏出店面的那一刻,丹尼斯觉得自己好棒棒。
把《离开冒险业,开餐厅当老闆全攻略!第四版》熟读十七次的我,简直无懈可击。
听说餐饮业界不太好混,很多店都只开一年左右就倒闭了,但我应该不必担心这种事。
丹尼斯这么想。
不会乱花钱,厨艺技能又很高。
至于营运愿景……之后应该会自然而然形成吧。
宣传手段的话……应该靠口耳相传就能解决吧。
如果出现了会打扰到其他顾客的人,可以用『恐怖音色』将其撂倒。要是有暴徒来捣蛋,只要用刀械技能『附加冲击』狂扁一顿就行。
哈哈哈!太开心了!我的梦想正在一步步实现!
丹尼斯雀跃不已,踏着轻盈的步伐在这座未知的城镇穿梭。
◆◆◆◆◆◆
随后,丹尼斯见了装潢空屋的木工和食材批发商,开始思考要在哪里张贴徵才启事。
虽然独自开业也不是不行,但还是僱用一名服务生帮忙比较妥当。
目前预算充足,支付一名员工薪水应该还绰绰有余。
『3•绝对不要自己一手包办!餐饮品质固然重要,顾客服务也不能忽视!』
《离开冒险业,开餐厅当老闆全攻略!第四版》的第十五页这么写道。
在街上散步的同时,丹尼斯也顺便思考这一点。这时,他看到广场聚集了一些人潮。
看样子好像是奴隶商人。
虽然他们不会在王都附近公然进行买卖,但一到乡下,丹尼斯就看到好几次奴隶商人群聚的景象。
他就近瞥了一眼,发现被竞标的是一名女孩子。
「来喔来喔!今天进了个上等货色!」
瘦巴巴的男性奴隶商人正在高声吆喝。
他应该不是这个城镇的商人,而是旅居各城镇的贸易行商吧。
「这个小丫头原本可是大贵族的千金!父母在权力斗争败北后遭到流放,辗转沦落到这个地方!各位请看!她的举手投足都散发着高贵的气息!」
被迫站上简陋高台的人,是一名瘦弱的银髮少女。
她虽然穿着不算乾净的粗麻衣物,但经商人这么一说,确实看得出少女散发的高贵气息。
围观的商人们开始交头接耳。
「没落贵族的女儿啊,真的假的?」
「反正只是为了拉抬价钱的商业话术吧。」
「不过看起来挺标緻的。虽然不像是能做粗活,但应该还有很多用途。」
见状,丹尼斯陷入沉思。
虽然觉得少女很可怜,想为她做点什么,但自己不可能拯救万物。
这种时候只能果断放弃。要是对世上所有不公不义都心生怒火,就算是铁打的身躯也无力负荷。
有些事就是无可奈何。
正当丹尼斯準备离开时,他忽然和那名少女四目相交。
少女的眼神是如此空洞。
毫无感情的双眸,彷彿对世间万物已经没有任何希冀。
过去的自己,也曾有过那样的眼神吧?
丹尼斯忽然有这种感觉。
2
当时丹尼斯还很小。
隐藏于繁华王都的阴暗巷弄深处,他每天都靠剩饭和死老鼠果腹。
渡过漫漫长夜的关键,就是儘可能不要乱动,让脑袋放空。
最重要的是不要随意耗费体力,也不要胡思乱想。
丹尼斯从小就像这样孤苦伶仃,悲惨凄凉地过活。
更小的时候,感觉还有人愿意陪在他身边。
和自己境遇相似的孩子,宛如分身一般。
感觉他总是和自己形影不离。
可是丹尼斯不知道那人是真的存在,还是只是幻想的产物。
那天下着雨。
倾盆大雨持续了一整夜。弱小又瘦成皮包骨的丹尼斯,将某人扔掉的破烂大衣罩在头上,浑身抖个不停。
丹尼斯像这样蜷缩在巷弄一角时,他看见有位女性经过这条巷弄。
留着一头乌黑长发的女性快速奔跑而过,甚至没发现丹尼斯的存在。
丹尼斯看到某个东西从女性的大衣上掉了下来,但四周昏暗又下着大雨,女性似乎没发现这件事。
他依靠路灯的微弱光源走近那个掉落物,发现是一个钱包。
钱包里装满了丹尼斯从未见过的大笔金钱。
丹尼斯将钱包抱在胸前冲出巷弄,寻找那位奔跑离去的女性。
年纪还小的丹尼斯,想要把钱包物归原主。
他觉得那名女性遗失钱包之后,一定会很伤脑筋。
如果年幼的丹尼斯弄丢了这件破烂大衣,他也不知道该如何遮风避雨。
那真的会让他伤透脑筋。
所以丹尼斯一心只想把钱包还给她。
丹尼斯跑了好长一段路,才终于找到那名女性。
看样子她终于发现自己弄丢钱包,正在附近到处寻找。
丹尼斯有些胆怯地将钱包交给那名焦急的女性。
女性惊讶地收下钱包后,看着被雨淋湿的钱包说道:
「确实是我的钱包。」
女性轻声低语道,并看了丹尼斯一眼。
「真不可思议。你怎么会想要『把钱包还给我』呢?」
丹尼斯不明白女性为何这么问,嘴巴一张一阖的。
虽然觉得必须说些什么才行,但因为太久没开口说话了,丹尼斯只觉得如鲠在喉,最后一句话也没说。
「你明明可以偷走啊。像我这种会不小心将重要物品弄丢的糊涂蠢蛋,钱包被偷只是刚好而已吧?起码我就是这么想的,难道你不这么认为吗?」
丹尼斯完全不明白眼前这名女性想问什么。
他只是觉得对方应该会很伤脑筋,想要物归原主而已。
这甚至并非因为丹尼斯天生就是如此圣洁善良,只是丹尼斯这个街头孤儿根本不了解这笔大钱的价值而已。
「算了。跟我来吧。」
这名女性虽然年轻,却是王都某间知名餐厅的主厨。
她将丹尼斯带回自己的餐厅,让浑身髒兮兮的丹尼斯坐在贵宾席。那是只有王公贵族才有资格上座的尊贵席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