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意外,我喜欢李小华。
非常非常的喜欢。
但说真的,儘管李小华老是对着我笑,但我从来都不知道李小华是不是喜欢我,抑或只是对我抱着强烈的好奇心而已。
分手,只需要一个人同意,但「在一起」,可是需要两个人同时认可才能作数。恋爱就是要这么不确定才有趣,不是吗?至少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半的拼图。
那阵子我每天都充满朝气地去上学,一到学校,停好脚踏车,就迫不及待地从车棚飞冲到教室,有时还会在操场旁的花圃摘下一朵小野花,趁李小华还没有到教室前,将小野花夹在她桌上的透明垫板下,然后等待欣赏她看见小野花的表情。我生平第一首诗,也就出现在小野花旁边的纸条。
笔记本上的对话:
「嘿嘿,你家住哪?」
「干吗?」
「只是好奇而已。」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你这么聪明,想知道应该就可以知道啊。」
放学后,我便骑着脚踏车等在校门口,看着李小华的爸爸骑摩托车载她回家。我深呼吸,一踩踏板,疯狂地跟上。
精诚中学跟市区隔了一道坡度陡峭的中华陆桥,平常骑脚踏车上去,屁股都要离开坐垫,使尽全力才不会使自己中途放弃、用牵车的方式解决(精诚中学的毕业生,八成都有一双筋肉虬结的萝蔔腿,唉……)。
恋爱的力量真的很不可思议,我一路狂追,无视可怕的坡度,紧咬着李爸爸的摩托车屁股。李小华当然知道我在后面狂追,她偶尔回头嘻笑的表情,彷彿在为我加油打气,让我完全忘却小腿肚的悲鸣。
「等着吧,这点困难怎么可能挡得了我。」
红绿灯下,我气喘吁吁看着扬长而去的李爸爸。
我花了几天,便用逐步缩短未知地带的方式,知道了李小华住在哪个区域。那地方距离我家只有五百公尺,以前小时候每天走路去民生国小时都会经过。
「今天你不要再追了啦,每次我看你沖马路的样子就觉得很危险。」
有天李小华放学时,走到正在收拾东西,準备沖向脚踏车车棚的我身边。
「啊?那个还好啦。」我抓抓头,有些不好意思。但手上还是在收拾东西。
「我今天已经跟我爸爸说要自己走路回家了,所以……」李小华的脸红了。
不由自主,我的呼吸暂时停止。
※※※
从那美妙的一天起,李小华开始跟我一起牵脚踏车回家。我们靠右边走,我走在外侧,李小华走在里侧,所以我们中间隔了一台很碍手的脚踏车。
「你想知道我家在哪里,到底是为什么啊?」李小华抿着嘴唇,眼睛在笑。
「知道你家在哪里后,我晚上遛狗就可以去附近走走啊,晚上无聊骑脚踏车乱晃,也多了一个地方可以绕。」我胡说八道,其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知道李小华家住哪里。
「对了,我还是觉得,你一开始认真念书就进红榜,真的很厉害耶。」李小华看着我,语气佩服。
「那个还好啦,你们这些成绩很好的人才真的很厉害,居然可以从国一就开始努力用功到现在……三年耶!我根本没办法想像自己有那种毅力。」我坦白。我的聪明,原来只是一种退缩的惰性。
「你那么聪明,念自然组一定很适合。」李小华突然说。
「念自然组?」我有些讶异。
因为我心中已经暗暗盘算,如果爸不让我考复兴美工、强烈希望我念普通高中的话,我笃定会挑没有物理化学的社会组。
「对啊,你的数学不错,理化也很棒,念社会组太可惜了。」李小华笑笑。
天啊,这其中误会可大了。我的数学是沈佳仪一题一题帮我开窍的,而我的理化更是李小华你自己不断地逼问我一堆电学原理,害我回家只好一直猛K理化参考书,你怎么会一副「柯景腾理化很棒」的表情?
成功路巷口。
「我家快到了,走到这里就好了。」李小华停下脚步。
「不可以送到家门口吗?」我好奇。
「再过去的话,我会生气喔。」李小华有些局促。
「那,明天见啰。」我跨上脚踏车,挥挥手。
「宫本勇次又带刀先生,明天见啰!」李小华笑着挥挥手。
我们一起牵脚踏车回家了几次,每次都送李小华到她家的巷口就止步。我能体会女孩子跟男孩子一起回家,不想被邻居或家人撞见的担忧。
然而我开始受不了那台从中作梗的脚踏车。
于是我早上提前十分钟从家里出发,再将脚踏车停在中华陆桥前,用跑步的方式飞奔到学校,气喘吁吁摘一朵花,压在李小华的桌垫下,然后写上一首诗,画上一个图。如此一来,我才可以在放学后,跟李小华轻轻鬆鬆地走路回家。
同学间也开始察觉我跟李小华间不寻常的气氛。尤其大家回家的路线都一样,想回家就得经过中华路,所有人都看见我跟李小华肩并着肩一块聊天走路。
「谈恋爱喔!」廖英宏笑骑着脚踏车从我们面前经过,丢下一句。
「你放怪兽一个人等校车是不行的啦!」许博淳也在脚踏车上丢下一句。
「柯景腾,你最近被这样缠住都不会生气喔?」怪兽还是在状况外。
没有了碍手碍脚的脚踏车,我跟李小华就可以用更舒服的步调,选择更幽静的路线回家。然后,嗯嗯,李小华的肩靠我越来越近,她的左手紧紧贴着我的右手。
我的心跳有没有加快,我不清楚,因为我的灵魂已经完全失控。
距离握住李小华的手,只有一个停止呼吸的距离。
「……」我。
「……」李小华。
但我始终没有勇气张开手,牵住她。
两个人就假装手没有紧靠在一块,嘴里聊着班上的同学,今天发生的趣事,我的狗,她的姐姐,幻想中的高中生活,以后想过的日子,期待完成的梦想。
就是没有牵手。
好几天就这么过去,每天早上我都向天发誓,放学一定要牵住李小华的手,但关键时刻到了的时候,我都处于脑袋空白的当机状态,无法更进一步。
我想我是丝毫不值得同情的。
※※※
有次下大雨,我们俩一起撑伞回家。
我很绅士地将伞靠往李小华身上,让她不会被大雨淋到,自己却湿了大半边,雨水沿着头髮倾坠而下,爬满我的脸。
「我可以……问你一件事情吗?」李小华怯生生问。
「嗯啊。」我看着她,李小华的侧脸真可爱。
「为什么你都不牵我的手啊?」李小华似乎咬着牙。
「……」我一震,脑中整个混乱。
李小华停下脚步,看着我,她清澈的眼睛毫不放过我的窘态,连眨眼也没有,拚命想要看穿我心思似的专注。
我慌了,竟脱口而出:「因为,我不知道你喜不喜欢我。」手足无措。
李小华的身子一震,沉默半晌,两人又继续在大雨中前进。
两人来到陆桥上,看着下面空蕩蕩的铁轨,天空没有尽头的灰濛濛,雨水不断坠落。坠落。
「你喜欢的人,是沈佳仪吗?」李小华的声音很细。
「啊?」我愣住。
「我以前坐在教室后面,常看到你们聊天聊得很开心,我就在想,你们应该会在一起吧。」李小华看着铁轨。
没有火车经过,铁轨只是单调的线条。雨水也仅仅是灰色的涂鸦斜线。
「才不是那样,我跟沈佳仪只是喜欢聊天的好朋友。」我失笑。
「当时我就在想,你一定是个很特别的人。要不然沈佳仪才不会找你讲话。」李小华自顾自说着。
「吼,她根本就是欧巴桑好不好,上次她还送我证严法师的静思语语录,要我静下心来念书,天,证严法师耶!念南无阿弥陀佛那个!」我强调,夸张地笑了出来。
「……」李小华没有转头看我,只是看着铁轨。
「反正,我没有喜欢沈佳仪。」我笃定。
「一点点都没有喜欢?」李小华伸手,摸着雨。
「沈佳仪是欧巴桑星人。」我超级笃定。
就这样。
就这样。
在对话失焦到沈佳仪身上的过程,我已错过向李小华告白的最佳时机,更没有顺势牵住李小华的小手。
大雨一直下一直下,越来越大的雨珠沿着伞缘倾泻在我的脸上。
等到回神,我已经二十六岁。
「一起回家」这四个字,不管在哪个生命历程,都有很浪漫的意义。
「一起」代表这件事一个人无法独立完成,「回家」意味着背后的温馨情愫。
第一次与你一起回家的人,你一辈子都不可能忘记。
十三年后,我闭上眼睛,还是可以看见……
偌大的中华路上,黄昏下,我腼腆地跟李小华牵着脚踏车,天南地北聊天踏步的画面。或微风,或下雨,或晴天,或阴天。
心中会有一股激动,旋又复归惆怅。
只剩下桌上的那把小纸伞,与淡淡泛黄的最后纸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