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新闻的时候,阿诚正好在家里吃着有点晚的晚餐。父亲因为公司的应酬而晚归,母亲也和文化教室的同学聚餐,傍晚就出去了。阿诚吃的晚餐是母亲做的寿司饭。但是他知道,这只不过是将料理包的食物拌一拌而已,味噌汤也是沖泡式的。他已经很久没有吃到母亲亲手做的料理了,而她的理由则是「反正没人在家里吃饭,所以我也不想费心去煮」。不过阿诚却认为,就是因为餐桌上都是偷工减料的料理,所以才没人想在家里吃饭。不知道老爸是不是也这么觉得,他心想。
平常边吃晚餐边看电视的时候,他完全不会将频道转到新闻节目。然而,某种预感让他今天晚上格外在意新闻。快儿和敦也是在昨天向他借车的,他们到底借车去干什么?虽然阿诚有稍加揣测,但是他不敢想得太具体。因为他觉得那会让他不敢再开那辆车子。
昨晚──其实应该是更接近今天凌晨的时候,阿诚接到了敦也的电话,叫他过去把车子开回来。敦也的声音听起来似乎在微微颤抖。
如果从阿诚家走路到敦也的公寓,距离太远了;但若是骑脚踏车去的话,到时候又不晓得该怎么处理脚踏车。虽然敦也叫他快点过去,不过在电车发车之前,阿诚也无计可施。
「那我把车子停在公寓前面,你到时候坐头班车过来开走。知道了吗?你敢不听话的话,我就告诉快儿。」敦也这样说完后,就挂断电话。他的语气中带着明显的焦虑。
莫可奈何的阿诚只好按照他说的,搭乘最早一班电车前往敦也的公寓。除了想要快点把车子开回来之外,他也想知道他们到底做了什么。
Gloria 就停在路边。阿诚打了手机给敦也。
「你也太慢了吧!」儘管是大清早,但是敦也还是立刻就接听了。阿诚推测他可能根本没睡。
「我已经尽量赶了啦。」
「算了,你待在那里等我。」
过了几分钟后,敦也和快儿一起出现了。两个人的脸色黑紫,眼睛也很混浊,两颊瘦削。
「上车!」敦也将车钥匙丢给阿诚。
阿诚一上车子,敦也也跟着坐上副驾驶座,快儿则坐进后座。阿诚心想,他们大概是要去什么地方吧,于是便準备发动引擎。但是快儿却叫他不要发动。
「不在场证明弄得怎么样了?做好了吗?」快儿用阴沉的声音问道。
「呃,弄好了……」
「怎么弄的?」
「假装我们三个人一起去了卡拉OK。是在四号公路沿线一间叫做『海岸』的店。」
「什么意思啊?你真的有去吧?」
「我有去。对方问我『几位』的时候,我回答『三位』,还告诉对方其他两个人待会儿就会过来,然后走进包厢,点了三人份的食物和饮料。」
阿诚决定不要告诉他们,一个人吃下三人份的食物和饮料有多痛苦。
敦也咂了咂嘴。
「什么卡拉OK嘛……」
「因为我想不到其他的地方。」
「你一直都是一个人吗?」快儿问。
「嗯。」
「为什么?你怎么没有另外找两个人来?让那两个人充当我们不就天衣无缝了吗?」
「没有办法啊,事出突然,而且如果那两个人在外面乱说些什么的话,反而更不好吧。」
「但是一直只有你一个人的话,店员应该会觉得奇怪吧!」
「等一下,搞不好阿诚说得没错。」快儿接着说:「那家店没有装摄影机吧?」
「没有装,所以我才会选那间店。」
这个快儿应该最清楚。因为没有装摄影机,所以只要将门上的帘子拉起来就看不见包厢内的情形。快儿曾经利用这一点,把女孩子带来强暴了好几次。
「而且那间店里的客人很多,店员才不会一一清查每间包厢有多少人。」阿诚说:「只要按照人头数点了食物和饮料,之后就没人管了。」
「那你从几点待到几点?」快儿问。
「呃,大概是从九点到十一点左右吧……」
「就这么短?」快儿扭曲着脸。
「因为你没告诉我不在场证明是要做到几点的啊,而且卡拉OK又不可以待好几个小时不走……」
「就算是唱个四、五小时,店员也不会怀疑吧。」敦也吐出这句话。
刚刚不是还在担心什么只有一个人待在里面店员会觉得很奇怪吗?现在又变成待很久也没关係就对了!阿诚很想这么说,不过他还是就此打住。
「卡拉OK之后呢?」快儿又问。
「咦……」
「我在问你卡拉OK之后的不在场证明啦!」
「没有……就是那个,」汗水从阿诚的脖子后面流了下来,「因为我不知道不在场证明需要做到几点,所以就想说先做卡拉OK……」
阿诚的背部感到撞击力,因为快儿踹了驾驶座的背后一脚。
「搞什么!就只有这样啊?」敦也龇牙咧嘴,「短短两小时根本没意义嘛!你知道我们半夜有多辛苦吗?」
「敦也!」
快儿一叫,敦也便住口了。看来快儿不想让别人知道他们半夜到底做了什么事。
「没办法,那场卡拉OK之后我们就去餐厅好了,就是我们常去的那间『Anny's』。」快儿下了决定,「然后再回到敦也的房间,我们三人一整晚都在一起。就这样吧。」
「我也是?」阿诚惊讶得转过头去。
他的肩膀被快儿抓住。
「怎么?你有意见啊?」
「不,不是的。」
「那是怎样?」
「会有谁……还是警察会问我们不在场证明吗?有这个可能吗?」
快儿将手从阿诚的肩上拿开,从鼻子里哼了一声。
「这是以防万一。照理说应该不会有事,不过那些条子查东查西的,到时候说不定会找上我们。」
「既然这样,那天晚上的不在场证明不是比昨晚更重要吗?就是掳走那个女生的晚上。」
听到阿诚的话,敦也不悦地撇下嘴角。他们的内心应该也是这么想的。
「那天晚上我们都一直待在敦也的房间里。如果有谁问起的话,就这样回答。知道吗?」快儿说。
「那是没什么问题,可是我中途就回家了欸。那个时候不是得还车子吗?我是觉得我老爸应该会记得这件事。」
「车子开回家后,你做了什么?」
「待在房间里……」
「那么车子还你老爸之后,你就又回到敦也的房间。总之那天晚上我们三个人一直在一起,懂了吗?」
一见阿诚没有回答,快儿又抓起了他后脑勺的头髮。
「昨天我已经说过了,你也是共犯,休想一个人置身事外。」
阿诚默默地点头。他很想大喊和他无关,但是如果这么做的话,他们两个人不知道会怎么对付他。
不管怎么说,这两人已经杀死了一个人。
就这么决定,快儿这么说完,便放开阿诚的头髮。
「我们就先暂时不要聚在一起吧,被警察看见就麻烦了。」快儿这么说完,和敦也相互点点头,然后就下车了。
发生这件事之后,今天早上阿诚什么事都没做。很明显的,那两个人杀死了一个女生,而且用某种方法把尸体藏了起来。他们到底干了什么好事?又用车子做了什么呢?因为太在意这件事的关係,阿诚才破天荒地看了新闻。
「今天早上,江东区城东分局接到通报,有具尸体漂浮在荒川上,警员赶到后进行打捞时,发现蓝色塑胶纸里包着一具女尸。」
男主播的声音让阿诚差点噎住,他盯着电视,看着从直升机上拍下的画面。荒川的堤防边聚集了很多的警察。
「城东分局调查发现,尸体的身分,是埼玉县川口市的上班族长峰重树先生日前失蹤的长女──长峰绘摩。警察厅和城东分局怀疑长峰绘摩是遭人杀害,已经展开调查。」
阿诚无法动弹。手上的筷子在不知不觉滑落了,他却无心去捡。食慾也已经完全消失。
这是阿诚本来就知道的事。快儿他们杀死了长峰绘摩,然后为了处理尸体而叫他把车子开过去。但是这样实际看到新闻之后,却有种说不出的焦虑和紧张,甚至是恐惧,向阿诚袭来。这种感觉就像是走进了一个无法回头的隧道里一样。
你知道我们半夜有多辛苦吗──他想起敦也说过的话。他们将尸体包在塑胶纸里,丢进荒川。结果尸体漂流到下游的时候,被人发现了。
他把车子开到敦也的公寓时,正好看到他们手里提着「Home Center」的纸袋。那里面可能就装着塑胶纸。
阿诚回到自己的房间后,拿起手机。他想打电话给敦也,然而在按下通话键前,他又犹豫了起来──因为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现在再来确认事实也于事无补,只会被他们一再提醒「你也是共犯」而已。
但是他真的是共犯吗?
确实,他协助他们掳走长峰绘摩。开车的人是他,把他们载到公寓也是事实。
可是他压根儿没想到快儿他们会杀了那女孩。而且,快儿说是意外。那这样他还算是共犯吗?是杀人共犯吗?
很可惜,阿诚完全没有法律常识。他只知道未成年人就算犯下稍微严重的罪,也几乎不需要入狱服刑,而且姓名也不会被公开。
阿诚切换着电视频道。他想要看新闻报导,但就是找不到,于是只好一直开着NHK台。现在NHK台在播着海外天气异常现象的解说。
他突然想到了一件事情。拉开书桌的抽屉之后,他把放在里面的那部粉红色手机拿了起来。
那是长峰绘摩的手机。从那天之后,他就没有再开启过电源了。在尸体被发现之前,她的亲朋好友们应该打了无数通电话给她,可能也有简讯吧。只不过他们的声音或是讯息,绘摩都没有收到。
忽然间,阿诚觉得自己好像了解人活着的意义了。那不单单只是吃饭呼吸那么简单,而是和周遭的人之间的联繫及互相关怀。就像蜘蛛网上面一格格的网眼一样,人一旦死了,就会有一个网眼从蜘蛛网上消失。
「自己闯了大祸」这个念头,又再次冲击着阿诚的心。明明很轻的手机,却让他觉得沉重异常。
长峰绘摩到底用这部手机和多少人联繫过呢?有多少人曾抱着一丝希望,拨打过这部手机呢?
几乎是无意识的,他打开了手机的电源。开机画面是一张猫的相片。那是绘摩养的猫吗?
他看了来电记录。在长峰绘摩被押进车子里之后,手机曾经响过一次。那是谁打来的呢?要是那通电话早个五分钟打来的话,说不定事情就不会变成这样了。
液晶荧幕显示的文字是「爸爸」。来电时间就是那个烟火大会的晚上。
阿诚关掉电源。他快崩溃了。
把手机放回抽屉里之后,他倒卧在床上。